"將軍喜歡公主,公主喜歡丞相,丞相喜歡我。 可是喜歡其實是最沒用的事情。 大慶十四年,今上和丞相謀定,由將軍送公主和親。 公主找到我。 平日那些金晃晃的首飾都不戴了,披著頭發,赤著腳,紅著眼。 她說:「巫燭,你原諒我,你幫幫我。」 我說:「我可以教你採陽補陰之術,你嫁了人之後,保你男人早逝,青春永駐,長生不老。」 公主搖頭:「我不要這個。」 我說:「我還可以教你歃血為誓之法,你用了這個,保你下屬永不叛變,衷心為你赴死。」 公主又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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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失憶後,我連自己是誰都忘了。 恐慌之下,隻能在手機裡翻出備注「老公」的電話打過去。 「老公。」我哽咽著,「你快來醫院接我,我害怕。」 對面沉默許久:「......你腦殘了?」 我哭得悽慘:「知道我腦子被撞壞了,為什麼還不過來,你不愛我了嗎?」 對面的賀酌:「......」 後來,我在別人口中得知我和賀酌根本不是夫妻,是見面恨不得噶了對方的死對頭。 男人卻一把把我抱在懷裡,親了親我的耳朵:「別聽,是惡評。 「你是信他,還是信老公?」
好消息是我找到親生父母了。還是有權有勢的。壞消息是他 們被誅九族了。我也得死。所以我一天好日子沒過過。還得 給享受了十幾年小姐待遇的假貨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