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但是沾了水的謝重星,沐浴在陽光之下,整個人都好像會發光一樣的漂亮,導致他的眼睛根本沒辦法離開他。
這個時期的謝重星有些瘦弱,腰細得他兩隻手就能握住,等真的握住了那截細腰,秦鍾越的心髒又怦然跳動得厲害。
這下不止眼睛控制不住,連別的地方也控制不住了。
謝重星身體猛地一頓,將腳重新踩到了泳池底部的臺階上,還順勢伸手抓住了秦鍾越的胳膊穩住了身體,輕聲說:“我先不學了。”
秦鍾越紅著臉看他,“……哦。”
謝重星問:“你怎麼不問我為什麼不學了?”
秦鍾越不敢說話,他稍微一低頭就能看見清澈的池水裡那個桀骜不馴的自己。
不過謝重星應該沒看見。
想到這裡,秦鍾越感覺自己的臉也不是那麼熱了。
謝重星看著他通紅的臉,說:“因為時間快到了。”
秦鍾越慫慫地開口:“什麼時間?”
謝重星說:“半個小時,你該做題了。”
秦鍾越:“……這麼快就半個小時了?”
謝重星踩到了池底的臺階上,慢慢地走上了岸,他撿起地上的秒表,伸長手臂給秦鍾越看,“已經過去二十分鍾了。”
秦鍾越哈哈哈地幹笑:“好快啊,時間怎麼過得這麼快。”
謝重星說:“還有十分鍾。”
Advertisement
他看著秦鍾越,忽然勾起唇角笑了起來,這個時候他那雙弧線略顯得圓潤的眼睛像是吸納了所有的光一般明亮,“你拿來解決一下你那精力旺盛的小兄弟吧。”
秦鍾越:“……”
他兄弟不小啊!!!
不對,他居然看見了!
等結束後,秦鍾越從浴室裡出來,就聽見謝重星說:“剛好十分鍾,挺準時的。”
秦鍾越:“……”
他心情格外復雜,復雜到他那簡單的腦袋都理不清現在到底是什麼心情。
大抵是沒那麼愉快的,他清了清嗓子,震聲道:“我愛學習,快點給我卷子,我要做題!”
這個積極向上的話題讓兩個人都刻意地遺忘了剛剛的尷尬。
謝重星坐在秦鍾越身邊,拿著筆寫了幾下草稿,又忽然劃去,塗黑。
他看向秦鍾越,他稜角分明的帥氣側臉印入眼簾。
秦鍾越似察覺到他的目光,抬眼看了他一眼,“怎麼了?”
謝重星垂眸,說:“沒事。”
秦鍾越聽了,便又低頭寫起了卷子。
晚上睡覺的時候,謝重星就感覺,自己好像是失眠了。
他睡眠質量好得離譜,或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每天學習的精力才那麼旺盛。
這應該是他第一次失眠。
謝重星想翻身,但又怕驚動秦鍾越,便壓低聲音,輕輕地問:“你睡了嗎?”
秦鍾越也將聲音壓得很低,悄悄地回答:“沒有啊。”
謝重星問:“你怎麼不睡?”
秦鍾越說:“睡不著。”
謝重星說:“你的精力太旺盛了,明天多做四張卷子吧。”
“……”秦鍾越委婉地提醒:“……明天周末。”
謝重星:“哦,那就是八張。”
秦鍾越:“……”
早知道裝睡不回他了。
第35章 我喜歡男人扛著櫃子跑的男人
距離開庭已經過去了快一周,謝國旭已經準備好了四十八萬。
車是沒賣掉的,但是兩個房子,他是賣掉了。
對,他們買了兩個房子,一處雲水鎮的,一處是劉秀老家的。
雲水鎮的不值錢,放到現在也就二十萬,但當初五十萬還是很值錢的,他們在劉秀的城市買了一個地段不怎麼好,但是還挺大的房子,當初買也就五萬塊,但現在都漲價到了四十五萬,劉秀賣得急,被人壓價到了四十萬,但也不虧。
讓謝國旭很生氣的事是,他們賣掉了那裡的房子,劉秀弟弟才打電話過來跟他說,他那個老小區聽說要拆遷。
不知道消息真假,但萬一要是真的,他們就虧死了!
也不敢詳細問了,怕腦溢血。
錢是湊夠了,劉秀卻不願意給謝重星,“憑什麼啊,養了他十八年,到頭來還要給他貼錢!”
謝國旭抽著悶煙,說:“你現在說這些有用嗎?趕緊給他算了解了,你沒看見現在走出門,就被人問還錢了沒有,我這張臉我算是丟盡了!”
劉秀沒有說話。
謝子安早上都沒有去學校,他發燒了,跟老師請了假,聽到父母在外面爭吵,他忍不住爬起來,吸了吸鼻子,問:“爸,這房子賣掉後我們住哪兒啊?”
謝國旭現在對他也沒什麼好臉色——任誰發現自己當個寶貝的孩子其實是個沉迷遊戲學習退步的廢物都不會有好臉色的。
因此謝國旭沒理他,謝子安又惴惴不安地問了一遍劉秀,劉秀說:“你別擔心這個,還發燒呢,趕快躺回去。”
謝子安被劉秀按回床裡,還不肯放棄地問:“媽,你還沒回答我,房子賣掉後我們住哪兒啊?”
劉秀嘆了一口氣,說:“租房啊,不租房住哪兒,都怪那殺千刀的謝重星!還有你,你也不爭氣啊,要是你成績比他好,媽媽這心裡頭也算出了一口惡氣,沒想到你學習都不行,還跟你爸撒謊,跟我撒謊。”
劉秀倒是沒有謝國旭那麼氣,似乎母親會更容忍自己的孩子,而謝國旭之所以會那麼生氣,一是自己望子成龍的願望落空了,二是在外面沒了炫耀的資本。
謝子安臉上湧起一股羞愧的血紅色,他沒有說話。
劉秀說:“如果不是那些嚼舌頭的長舌婦說出來,我還不知道你在學校裡談戀愛了,你這個年紀就想著談戀愛,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丟臉。”
謝子安悶聲悶氣地說:“她家有錢。”
劉秀一頓,問:“多有錢?”
謝子安說:“聽說她爸爸是旅遊局的局長,多有錢不知道,但她一個月的零花錢都有兩三千。”
“你爸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四五千,她一個月能有兩三千的生活費?”劉秀有些不可置信。
謝子安說:“對,要不是她家有錢,我還看不上她。”
又討好賣乖道:“媽,我要是有這樣的老婆,家裡也能輕松一點。”
劉秀說:“你才高中,就想著這些事,你爸知道了要罵死你。”
謝子安說:“不會影響我讀書的,我就想著先弄大她肚子,她生了孩子,不就離開不了我了嗎?”
劉秀敲了他腦袋一下,嗔罵道:“你腦子裡都是些什麼東西!被你爸聽見還不得打你。”
雖這麼說,但劉秀也不見得生氣。
謝子安說:“就是得在這個時候搞大她肚子才行,不然去了大學,要是被外面的男人迷花了眼睛,哪裡會記得我。”
劉秀卻猶豫不決,“等你讀了大學,沒準還能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謝子安看著自大狂妄,其實內心無比自卑,他的相貌比起謝重星來說的確是其貌不揚了,所以他對自己未來能再找一個有錢的女朋友是很不自信的,但他沒有表露出來,隻是低聲說:“到了大學,人家就精了,不會讓我亂來了,媽,別那麼挑,旅遊局局長也很有錢了。”
劉秀說:“那你努力努力,有個有錢嶽父也挺好的,沒準你以後工作他也能給你安排。”
謝子安含糊地應了,沒有和劉秀說金蕊單方面和他提分手的事情。
在他看來,金蕊是不可能會想跟他分手的,隻是她有個那麼厲害的妹妹,沒準是她妹妹挑撥的,等事態稍微平息下來,沒人再議論謝重星的事情,他再把金蕊哄回來。
金家沒兒子,隻有兩個女兒,這樣的女孩子,他不咬住,那真的太可惜了。
*
謝重星最後一次去學校的自助取款機裡查看了一下餘額,發現裡面已經多了四十八萬。
雖然拖了三天,但好歹還款了。
謝重星當然知道謝國旭和劉秀在劉秀老家還有一套房子,賣掉也該有個幾十萬,總的來說,還是便宜了謝國旭他們,畢竟當時的五十萬很值錢,但法律不認可物價膨脹,也因為他們的確有撫養他十八年的行為,因此隻能要回來四十八萬。
那個二十年的合同,因為沒有籤,也無法當做證據。
至於那個“就業”公司,在被記者曝光後,因為受到廣大關注,因此全員也被警察帶走調查了。
到現在,應該是塵埃落定了,謝重星心裡松懈了下來。
再次感覺今天的陽光格外的燦爛。
回到秦鍾越的家,謝重星給他買了一個蛋糕,感謝他。
秦鍾越接過來,打開,嘴裡說:“你買大了,我吃不了這麼多。”
這麼說著,卻是將蛋糕切了一塊,用紙盤子裝著,先遞到謝重星手邊,再給自己切。
謝重星頓了一下,接了過來。
秦鍾越吃了一口,嘖了一聲,說:“這奶油味不正宗啊,下次不到他家買了,阿姨會做蛋糕,讓她做。”
謝重星說:“來你家當阿姨怕是要累死。”
秦鍾越“啊”了一聲,“也不會吧,她很厲害的。”
謝重星笑了一下,低頭吃蛋糕。
對於秦鍾越來說可能不正宗,但其實謝重星吃不出來,他隻覺得好甜,唇齒間似乎都流淌著一股甜蜜的幸福感。
讓他想起了每次看盯著謝子安吃蛋糕的那種心情,即使到了十五六歲,他也仍然有那種在商場的玻璃窗外看著自己心儀寶物的悵然失落。
是的,他長到十八歲,他沒有吃過蛋糕,沒有嘗過奶油是什麼味道,甚至,他很多水果都沒有嘗過味道。
即使家裡的壁櫃裡常年放著新鮮的蘋果,但那也是他不該觸碰的領域。
這些秦鍾越當然是不會知道的,他也不想說。
謝重星再回寢室,給鍾一鳴和趙趙都帶了禮物,當然,都是一份新出的高考密卷。
鍾一鳴關心地問:“他們給錢了嗎?”
謝重星回答:“給了。”
鍾一鳴說:“那真的太好了。”
他為謝重星由衷地高興。
熱門推薦
自由信徒
我穿成了耽美文的女配。 一個女扮男裝 進男校追求攻的惡毒大小姐。穿來前一 秒,女配還在學校的空教室堵著受,
高冷室友總把我咬哭
高冷室友總喜歡咬我。不是咬在鎖骨上,就是咬在大腿上。 我趴在床上哭著問:「你為什麼總要咬我啊,難道你就這麼 討厭我嗎?」直到我發現了高冷室友發的帖子。
禁忌羅曼史
"穿進Po 文。男主把我抵到牆角,剛拉開褲拉鏈,他就失憶 了,他問我:「你是誰?」我臉不紅心不跳地把他拉鏈拉 上:「孩子,我是你媽啊。」在我的教育下,男主白天成…"
攻略日記
我花了十年時間陪陰鬱殘疾少年程漾長大,費盡心思讓他愛上了我。 也對他,產生了憐惜。 所以系統宣布攻略成功的時候,我沒有脫離這個世界。 反而用獲得的積分給他換了一副健康的身體。 程漾認為這是神跡,他開始大展宏圖,沒過幾年便成為商界新貴。 同時,他身上也開始出現了女人的香水味。 我看見他在會所親吻別的女人,旁人說起我,他嗤笑:「她現在可配不上我。」 我轉身離開:「系統,我想脫離這個世界了。」 系統:「可是你積分不夠了。 「那就把那具健康的身體換回去吧,我不需要了。」
長相守
我死於豐景三年的春日。出殯那日雨下 得很大
我心央央
謝臨安考取狀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與我退親。 彼時我手裡還端著煮給他的解酒湯,聞言愣了許久,久到手被碗沿硌出一道印記,久到他皺眉輕喚我: 「阿央?」 我在他的呼喚聲裡回神,然後將碗放在了桌上,輕輕地說了一聲: 「好。」 後來我離京兩年,再回來見到他時,隻恭敬喊了他一聲「表兄」,然後走到他身後,拎起了疆場歸來的少年將軍的耳朵: 「薄既安!跟你說了傷沒好不許喝酒,又不遵醫囑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