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8
小志的期末考試照例考得很不錯,老師說隻要保持一定能上重點中學。
所以,暑假我打算帶他出去玩玩,散散心,也彌補一下童年一次也沒有出過門的遺憾。
我們收拾好了行李,正要出門去火車站,一個人影一閃,從門縫裡就鑽了進來。
丈母娘往客廳地上一躺,說道:「這房子不錯呀,我以後就住這了。」
小志立馬又生氣又害怕起來,眼前這個老太婆已經無數次讓我老婆痛哭流涕,簡直就是個巫婆。
大門從外面被拉開,徐浩廣和徐浩良帶著媳婦孩子六口人都擠了進來。
徐浩廣也往地上一躺,說道:「我以後也住這,反正這是用我的錢買的。兒子,看見什麼喜歡的隨便拿。」
徐浩廣的兒子今年也 10 歲,流著口水就滿屋子亂竄,看見什麼就拿,拿了就扔。
幸好家裡面還沒置辦什麼值錢的東西,大部分都是吳阿婆之前剩下的。
我老婆聞聲從裡屋跑出來,她不能請假,所以沒打算跟我們一起出門。看見親媽和親弟弟在地上耍無賴,我老婆是又氣憤又羞恥。
徐浩良和他老婆在門口舉著手機錄著視頻,嘴裡罵道:「姐,咱媽都來了,你不能不赡養吧?子女赡養父母是義務,你可不能還像以前一樣大逆不道。我看這個房子挺好,咱媽一間房,二哥一家一間,正好夠住。」
小志大喊道:「那我們住哪?」
徐浩良笑了,說:「你們可以睡沙發、睡廚房、睡廁所,想睡哪就睡哪。」
耍無賴加上發動網暴,還是一樣的手段。
但這大半年裡,我們一家吃飯時討論得最多的就是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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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面不改色,回房把門一關,貼著門就報了警。
徐浩廣一聽報了警,立馬爬了起來,和徐浩良一起站到了門口。
警察很快就來了,看見我丈母娘,親切地問了一聲:「大媽,又是你啊。」
他便是上次辦理超市案件的民警,我老婆一直有他的電話,還代表超市去給派出所送過溫暖。
之後便是漫長的勸說過程,民警蹲在地上勸了半個小時,丈母娘就是不起來。
民警火了,站起來嚴肅地說:「我現在警告你們,侵犯他人住宅是要坐牢的,你們兩個做兒子的,把自己老母親扔在地上就是為了要挾姐姐,丟不丟人?」
徐浩廣沒吭聲,徐浩良膽子大,說:「我們可不怕,赡養老人是義務,徐浩娟必須赡養咱媽。」
我立刻把丈母娘分配家產的詳細方案又復述了一遍,給民警加深印象。
「如果你們有赡養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不要在這裡尋釁滋事。我要沒記錯的話,你們家已經有人蹲過局子了吧?再進一次派出所,緩刑可就緩不成了。」
徐浩廣臉色大變,立馬轉頭就跑。
民警又過來勸說我和老婆,畢竟是親媽,出了什麼意外不好,躺地上著涼也不行啊。
我老婆說:「她愛躺著就躺著,除了法院,誰要錢都不好使。」
民警對丈母娘說:「聽到沒,建議你去法院起訴,不然我隻能強制帶你進局子了。」
丈母娘一聽,爬了起來,大聲說:「我現在就去告這個不孝女!」
9
我帶著兒子旅遊回來,丈母娘果然去起訴了。
我們也聯系了之前的律師,律師聽完我們的情況後,很樂意就接了這個案子。
縣城裡,赡養案擔負著社會教育的工作,所以法院也開了快速通道,加速進行審理。
調解階段甚至咨詢我們,是否能讓縣電視臺的記者們旁聽並拍攝。
我表示可以,丈母娘更是表示可以。
他們準備了許多煽情的材料,比如小時候的照片,小時候我老婆生病的病歷,丈母娘的病歷,等等。
法院哭笑不得,告訴他們這些不算證據,不需要提交。
而我們這邊提交的就足夠記者們關注了。
首先我們提交了這一年的家庭收入,我一分錢收入沒有,因為辭職了,雖然開了公司,但從來沒有發過一分錢工資。
我老婆這邊,做出納每個月 1400。
這是入職時我老婆跟超市老板商量的,表示自己可以少拿工資,不夠的用超市購物卡補上,反正家裡需要買東西。
老板一聽,又可以避稅又賣出了購物卡,直誇我老婆懂事。
小志還是學生,所以我們一家三口家庭月收入隻有 1400 塊,人均不到 500。
我們縣城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是 740 元,我們家還不夠最低生活保障。
僅這一條,其實就足夠被視為子女無力給父母提供赡養費的條件。
但這麼好的機會,我們怎麼錯過呢?
我們又出示了丈母娘家產分配的情況說明,徐浩廣故意傷害案底證明,我老婆照顧老丈人期間花費的醫藥費開銷證明。
這些其實跟赡養無關,但記者很感興趣。
我們的律師鏗鏘有力地斥責道:「你們一家,從兩個老人,到兩個兒子,到兩個兒子的家庭,都視我當事人如牛馬。她用十年照顧你們寄生蟲一般的一家,你們還要吸光她的後半生,華夏古今,如此厚顏無恥者聞所未聞。」
他那一刻,跟諸葛亮陣前叫罵也差不多。
這些珍貴的鏡頭,都成了縣城罕見的火爆素材。
在莊嚴的法庭上,丈母娘喪失了鬥志,像一隻待宰的雞,垂著腦袋。
10
我們的日子越來越好了。
小志考上了重點中學,我們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照顧他。
我老婆考了會計證,進入了超市的管理層,雖然級別不高,但在縣城裡也夠讓人羨慕了。
而我,借著縣裡房地產開發的浪潮,裝修生意也蒸蒸日上,成了本地靠譜的裝修品牌。和那些外地來撈金的公司相比,我一口家鄉話和無數家鄉人的口碑是無法替代的。
隻不過,我一直不從公司拿工資,有什麼開銷直接走報銷,所以我的工資收入也一直是 0。
我老婆也一直保持這 1400 塊的工資,雖然超市老板勸過她幾次,給她買點公積金什麼的,但我老婆隻願意用購物卡抵。老板人也不錯,每次發卡都多發兩張,體現他「愛民如子」的仁慈。
因為家庭收入一直低於最低保障,丈母娘隔三岔五想打赡養費的主意回回落空。肉眼看見我們的日子越來越好,但就是找不到下手的機會。
然而,命運的節點悄悄降臨了。
丈母娘病倒了,症狀和老丈人很像,半邊身子不利索。
率先撂挑子的是三弟媳,也就是徐浩良的老婆。
她不願意伺候丈母娘,更不願意一大家子人住在原本屬於她家的房子裡,於是幹脆挑明了。要麼徐浩廣帶著老娘搬出去,她家每個月給點錢。要麼徐浩良一家搬出去,每個月收丈母娘點房租。
原本還能動彈動彈的丈母娘,一聽到這麼睿智的方案,果斷半身徹底不遂了。
房子還沒過戶呢,住的人要房主交房租,真想得出來。
兩兄弟日漸喧鬧起來,老二指責老三不幹活,老三指責老二不掙錢。
尤其是兩個女人,撕起來無所不用其極。
今天二弟媳往三弟媳的化妝品裡灌碱水,明天三弟媳往二弟媳的內褲裡扎圖釘。
一家人,從早晨睜眼吵到晚上閉眼,沒人管丈母娘的吃喝拉撒,屋子裡滿是屎尿味,所有人都賭對方受不了會去收拾。
不知道他們這個時候能不能想起曾經家裡有個至親之人,心甘情願地幹著這一切。
小志初中畢業,考上了省城的示範高中,我們高興的程度不亞於他考上了大學。
幾年過去,小志也變成了一個成熟穩重的大小伙子,出發去省城之前,他給我們重重磕了三個頭,感謝我們的養育之恩。
父母和孩子,不應該本就是這樣的關系嗎?
為什麼在有些人那裡,血緣不是親情,反倒是一生的枷鎖。
小志走後,家裡時常空落落的,不熱鬧。
我和老婆雖說一心撲在工作上,但回到家總是想念一家三口的日子。
這時候,噩耗傳來了。
丈母娘已經失去了意識,沒多少時間了。
我和老婆趕到醫院, 一進病房,那場面著實心酸。
原本能撒潑耍賴的丈母娘, 成了個骨瘦如柴、皮包骨頭的老人。她插著管子,一動不動,心電圖極為平緩。
可想而知, 這些年,她也許一頓飽飯都沒吃過。
徐浩廣和徐浩良並不在醫院裡,而是在派出所。
他們為了爭奪遺產而大打出手,掛了彩, 為了泄憤, 又打傷了對方的兒子。
徐浩廣的兒子被打暈了, 還在搶救;徐浩良的兒子被刮破了臉,難免破相。
雙方都表示絕不諒解對方。
這個流程,想來應該是比較熟悉了。
丈母娘沒有書面的遺囑,但由於我們之前已經提交給法院一些說明, 所以我們完全沒有打遺產的主意。
「真乖,有出息,阿婆給你大紅包。」吳阿婆從兜裡掏出紅包塞到兒子手裡,兒子把手背在身後不肯要。
「(而」丈母娘的遺產, 其實也不剩多少了。
存款和賣房剩下的錢,被她拿去打麻將回本, 輸了一大半。又被騙去買基金, 又沒了一大半。
金銀首飾, 早就被兩個兒媳婦偷光了。
唯一剩下的房子,成了最重要的遺產。
怎麼分割, 那跟我們已經沒關系了。
也許是要在看守所或者監獄裡分呢。
11
小志考上了不錯的大學,離家很遠, 但我們很高興。
而我也 50 多的年紀了,裝修著實有些力不從心。
巧的是,這時正好有一家大型裝修品牌公司表達了收購意向。
他們想重點開拓縣城市場,我這小公司的經驗很寶貴, 縣城生活對裝修的要求也跟城裡不一樣。
我徵求了幾個兄弟的意見,欣然同意了。
得了一筆不菲的收購金,我還能在總公司幹個講師,沒事去分享一些心得,跟著跑一跑市場調研。
活輕松了許多,也有時間多陪陪我老婆。
老婆的超市則運氣不太好, 網購和外賣興起後,超市的生意差了起來, 到了不需要那麼多出納會計的時候。
我老婆不想給超市老板添麻煩, 主動辭了職,老板表示了感謝, 請我們吃了頓大餐。
生活有時候就是這樣,看似是大事,也沒多大事,看似是小情, 卻能影響一生。
偶爾我也能聽到徐家的消息。
解決了鬥毆事件後, 兩兄弟徹底分道揚鑣。
老房子賣了,房款一人一半。
但他們兄弟倆好吃懶做一輩子了,哪還能適應賺錢的社會節奏,況且身上還背著案件。
徐浩廣去當了保安, 徐浩良去守了魚塘。
也算實至名歸。
而我和我老婆普通的小日子,還將繼續,還將有更好的那一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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