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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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書名:錦繡 字數:3358 更新時間:2025-03-07 17:32:47

我送茶給太子的時候,他正在殺人,殺的人還是太子妃。


好巧不巧,這誅九族的好事居然被我給撞見了。


他看著我:「你,也活不了了。」


我跪下:「殿下,奴婢願替太子殿下藏屍於隱秘之處,不會被人發現,更不會有人發現太子妃不見了!」


我跪在地上,看見太子潔白的靴子沾染上了點點血跡,他狐疑道:「你要藏在哪裡?」


「風月樓。」?


1.


風月樓是一座青樓。


也是我長大的地方。


因此我最知道其中的骯髒手段,烈性的姑娘可以先關在小黑屋裡餓三天,再打一頓,若還有那麼幾根硬骨頭,就殺了去喂狗。


女子死在風月樓,並不稀奇,而且這些女子都屍骨無存,尋無可尋。


隻是可憐的太子妃,被太子硬生生切成了二十七塊。


我背著一個布袋,裡面是二十七塊太子妃,我一塊一塊地扔給大黑吃,大黑高興地朝我搖尾巴,腥臭的嘴巴一個勁朝著我拱。


我把太子妃指骨上的紅寶石戒指取下來,放在自己的口袋裡,摸摸了大黑的頭:「乖,別蹦著你的牙了。」


可憐的太子妃林明穗,縱然生來金尊玉貴,萬千寵愛在一身,最後卻淪為狼狗的盤中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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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要殺太子妃,其實很早就有了跡象。


軍功赫赫的三皇子展蔚打跑了突厥人,陛下下旨請他回京受封,太子與三皇子手足情深,與太子府設宴款待,但那日太子府卻走了水。


三皇子、太子與太子妃均被困在火海當中,最後三皇子與太子妃毫發無損相攜而出,太子的死士舍命一搏,衝入火海,救出太子,但太子卻已被燒毀了半邊臉。


太子被死士背出來的時候,身體極度虛弱,眼神極冷冽。


殘陽如血,火光衝天,我和每個匆匆忙忙的僕人奴婢一樣,端著一盆盆清澈的液體,用力地潑向熊熊大火。


也沒有人會在意,我到底潑的是水,還是油。


鮮花著錦,烈火烹油,不過如此。


3.


太子自毀容以後,多疑暴躁,常常打殺奴婢。朝中常有人言太子毀容不易繼承大統,請陛下另擇儲君。


太子是陛下已經先去的柏皇後所出,佔盡嫡長,非有不忠不孝,陛下不肯廢太子。就算太子面容被毀,實乃天災,並非人禍。


柏皇後也出身於名門世家,也有經國之才,但陛下擔心太子母族勢大,便尋了個由頭,屠盡了柏皇後一族。


太子展蘅從此沒有了母親,沒有了外祖。陛下還為了歷練太子,早早地將他趕出皇宮,立了太子府。


這太子,也是一個真正的孤家寡人。


沒有母族,沒有友人,沒有軍權,也沒有群臣願意結交他,沒有強大的母族的皇子,注定是政治的犧牲品。


此刻我匍匐在地上,如同一條喪家之犬,等待著太子的發落,掌握著我的生死的人正在明堂高坐,他慢條斯理地喝著普通人可遇不可求的蒙頂茶,半邊臉上戴著精致華美的金色面具,動作流暢而優雅,天潢貴胄,莫過於此。


「你叫什麼名字?」


「奴婢名叫錦繡。」


「你不怕我?不怕我殺了你?」


「太子殿下是好人,奴婢不怕太子殿下。殿下,還賞賜過奴婢二十個白面馍馍,救了奴婢的命。所以殿下是好人。」


他似乎聽見了什麼好笑的事情:「好人,哈哈……」


他笑:「錦繡,我可以殺了你,也可以不殺你,你的命取決於你自己的選擇。」


我把頭埋得更低。


命運這位反復無常的荷官,讓他的寵兒向我揭示了一場殘忍的賭局,我該如何活下來。


我不知道。


荷官不會給我任何提示。我無法尋求任何人的幫助。


壞消息是,我現在隻能靠自己。


好消息是,我現在可以靠自己。


無論如何,我,必須活下來。


4.


太子喜歡看蝼蟻求生之舉,拼盡全力地掙扎,痛苦的神情與哀求,總是會讓他興致高昂。


就比如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在京城路邊買下了我,看我飢腸轆轆,便吩咐廚房給我準備二十個白面馍馍讓我吃下。


若吃不完,便將我千刀萬剐,做成個肉馍馍。


太子殿下果然心善,這等好事居然落在了我身上。


我千恩萬謝地端著二十個白面馍馍,就算被噎得直翻白眼,我也恭恭敬敬聲嘶力竭地朝太子磕頭謝恩:「謝太子殿下救命之恩!」


我朝著太子殿下磕了三百一十二個頭,吃完了十五個白面馍馍,太子見我毫無恐慌之色,懷疑我的腦子有什麼不對勁,因此在那最後五個馍馍被吃完之前,他讓管家把我領走。


後來我才知道,太子常常尋些飢餓的乞兒,賞賜他們美酒佳餚,最後看他們因為吃撐而脹破腸胃,成為一個個飽死鬼。


幸虧我食量大,一頓能吃十五個白面馍馍,才逃了一死。


管家給了我一身侍女的衣裳,讓我以後在太子府中做些灑掃的活計,最重要的是,少看,少說,少聽,少去主子面前晃悠,這樣方能保命。


很不幸的是,我第一次去主子面前晃悠,便撞見了一個主子,在殺另一個主子。


太子,殺了太子妃。


5.


太子說,世界上隻有一種人是不會出賣秘密,死人。


所以太子想要我死。但是他更願意給我一個機會,因為我很會藏屍,相比我也很會殺人,那麼我也可以做一把好刀,那威風凜凜的林大將軍,必定想不到自己千嬌百寵的女兒早已葬身狗腹,屍骨無存。


那可惡的林家,一心想成為皇後母族,所以硬要把那早就心有所屬的林明穗嫁過來做他這個光杆太子的正妃,監視他的行動,與他牢牢地捆綁在一起。


一個沒有母族的太子,一個沒有權力的太子,一個適合做傀儡的太子,未來適合做傀儡的皇帝。


就算他飽受陛下的冷落與猜忌,林家也依舊做著皇後母族的春秋大夢。


而現在林明穗已死,隻有林大將軍死了,那林家就無人可用,再也沒有人能夠監視、控制他。


所以他給我的機會,就是殺了林大將軍。


是的,太子喜歡看蝼蟻求生之舉,他想要知道我這隻蝼蟻,為了活下來能不能完成這不可能之事。


可是太子,你怎麼不知道呢。


天子之怒,伏屍百萬,血流成河。但是匹夫之怒,血濺五步,天下缟素。


6.


月黑風高夜,殺人放火時。


我又鑽狗洞進了風月樓,大黑在狗洞的出口等著我,他的毛色漆黑,獠牙汙黃,舌頭猩紅,呼出的臭氣直噴我的臉上。它一下子撲倒我的身上,讓我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大黑,別鬧。」


他從我身上下來,搖了搖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表示不滿。


我摸進了孫姨的房間。


孫姨在淪落風月樓以前,也是官家小姐,曾與大將軍林德,有過一段情。


但後面孫姨家族遭受巨變,自己淪落風塵,林德想方設法保全了孫姨的性命,甚至常常來風月樓與孫姨相會。


但是孫姨從來不給他好臉色。因為孫姨說,林德是個貳臣,不忠不孝之人,不可託付真心。


所以民間常常有傳言,大將軍縱然殺敵勇猛,但仍然無法抗拒溫柔鄉,不然為何常常往風月樓跑。


但是在風月樓的那些日子裡,我常常看見孫姨在夜裡撫摸著一塊廉價的玉佩,透過月光,那個玉佩上淺淺刻著一個字,「德」。


林德又來了,他站在孫姨面前,我藏在孫姨身後的屏風裡。


香氣繚繞。


他問:「三娘,這麼多年過去了,你為何不肯原諒我?」


孫姨遞給他一杯酒。


他接過酒杯,胡子隨著他的笑容抖動:「三娘,你還是想要我的命!」


他一把摔碎酒杯,右手死死掐住孫姨的脖子:「三娘,我要比你後死,我說過若你死了,我要替你收屍。」


孫姨的臉色越來越紫,我手中的匕首的手柄被我的汗水浸湿。


撲通——


林德倒下,撞碎了桌子上的茶盞,打碎了昂貴的琉璃屏風。


孫姨墜落在地上,狠狠地咳嗽。


蠢貨,軟骨散在香裡,但凡使用內力,軟骨散會立刻發作,讓你渾身動彈不得。


太子給的藥,就是好用。


我舉起匕首,對準他的心髒。


「林叔叔,什麼時候讓穗穗來和我玩。」


我手上把玩著從太子妃屍體上取下來的紅寶石戒指,「我可最喜歡和穗穗一起玩了。」


他睜大雙眼,瞳孔驟然縮緊。


他認出了我,一個本該早已死去的人,現在又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溫熱的血液濺起來,孫姨素白的衣裳上多了幾朵血色的梅花。


原來他的心髒也是軟的,血也是紅的。


孫姨閉上眼。手中摩挲著一塊玉佩,上面隱隱約約有一個「德」字。


我割下了他的頭顱,用潔白的綢緞包裹。


大黑今晚又加了一餐。


7.


太子很滿意。


他看著我帶回來的這顆頭顱,就如同一隻兇猛的狼巡視著他剛獵的麋鹿。


而餓狼的獠牙依舊匍匐在地上,等待著上位者的審判。


他潔白的靴子勾起我下巴,上面有好聞的龍涎香:「你叫什麼名字?」


現在不記得沒有關系,以後你會記得我的名字的。


「奴婢名叫錦繡。願為太子分憂。」


「林德的屍體,你藏在哪裡了?」


「自然,是與太子妃,父女團聚,共享天倫之樂了。」


「哈哈哈錦繡,你果真是孤的一把好刀。」


命運這位壞脾氣的荷官,終於向我展示了蝼蟻的結局,我贏了,我贏得了活下去的機會,我不光贏回了性命的本金,還附贈了慷慨的利息,我的利息是雙手沾滿鮮血與罪惡。


我本就因為刻骨的仇恨、低下的品行而骯髒不堪的靈魂又沾染上了罪惡的腥臭。


我與太子,現在是同一個秘密的兩個咽喉,是同一場謀殺的兩個共犯;我們在同一場風暴來臨前,一起苟延殘喘。


歲豐三年,太子妃林氏重病,一病不起,最後駕鶴仙去。


林大將軍來探望後竟傷心不已,嘔出鮮血,引起舊傷復發,一命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