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不能承認,承認自己搞砸了,實質性的傷害發生,一切無法轉圜。
「真的不能了。」
「我再看看。」
「祁方銘,我說不能了!」我突然發狠,一把打掉他的手機。
靜謐的醫院走廊回蕩著玻璃面落地的破碎聲,和我失控的咆哮。
「不能了,不能拉了!已經毀了,你聽不懂嗎?」
我舉起顫著繃帶的手,伸到他面前,一字一頓。
「這隻手,它拉不了小提琴了。沒有音樂學院,沒有金色大廳,沒有小提琴家,我的夢碎了,我曾經向往的追求的人生毀了,毀完了,毀成渣了……」
祁方銘雙眸一滯,好像有什麼,也隨之碎了。
他死死咬著下唇,咬得出了血,好像這樣,他就不會哭出來。
他麻木地自我安慰:「不會,沒有。」
「好,沒有,兇手說沒有就是沒有。」
我懶得糾纏,轉身要走。
祁方銘趕忙起身,攔在我面前:
「我不想的,願願,我從沒想過會這樣。我瘋了,是我瘋了,我被那張圖片折磨到失控,我才會這樣對你……」
「那天,我就在巷子外,我想如果他們太過分,我就立刻去制止,但晚了。願願,我不想毀你,我隻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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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聽。
抬手,一巴掌打上他的臉,無比清脆的一聲響,重到我掌心木木的疼。
「閉上你的嘴,帶著你那些自以為是的理由和隱情一起下地獄吧。」
他臉被我甩偏過去,我手又抬起落下。
掌印赫然。
「人渣。」
我啐他。
還要打,護士聞聲過來,拉開我:「你幹什麼?這裡是醫院!」
我喘著氣,胸膛起伏著,揮舞著胳膊卻碰不到他。
「對,願願,我是人渣,對不起。」
祁方銘抬頭看了我一眼,半屈膝跪下,舉起手,一巴掌一巴掌抡在自己臉上。
比我的力道狠十倍。
14
祁方銘持之以恆地來醫院,見到我媽時,他們都神色復雜。
我出院那天,祁方銘追著我講述他的「作為」。
他說他已經聯系好了一家國外的醫院,會請頂級的主任醫師為我治療,最快隻要三年,我就能重新用小提琴演奏出最動人的旋律。
他還說他報了警,齊怡成年了,將會為自己的行為接受法律的審判。
他拿出手機,播放起一段視頻,裡面是齊怡痛哭流涕,見到棺材才落淚的道歉。
而那天參與的其他霸凌者,也沒有一個可以逃掉,最輕的處分是退學。
「你呢?」我忍住對這條視頻的反胃,問他,「那你呢?」
這個問題戳上他的命門,瞬間將他擊潰。
我冷笑:「書裡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你才是最該死的一個。」
祁方銘羞赧地側過頭。
我無謂廢話,快步離開。
「願願,你想怎麼樣?」
他緊追其後,去抓我袖子,抓不住,小指勉強勾住了我的繃帶,怎麼也不肯松。
仿佛在揪緊最後希望:「願願,你想怎麼樣,我都可以。」
我旋開保溫杯,遞過去:「喝下去。」
祁方銘毫不猶豫,不管水溫,往嘴裡猛灌。
很快,他愣住了,失落一展無遺。
不是開水。
45 度,溫熱得宜。
我看著他小醜般的作秀:「以為是開水嗎,你做夢呢?你是不是很想贖罪啊,祁方銘?」
他真像一個拙劣的笑話。
「靠什麼贖?靠被毆打,被辱罵,被在臉上寫字,還是被灌下一瓶熱水?祁方銘,太輕了,這些太輕了,沒有人需要,也沒有人會原諒你。」
我告訴他,「你永遠贖不清的,帶著你的罪到死吧。」
當晚,我打開社交軟件。
裡面一則祁方銘認罪、道歉的視頻轉發得到處都是。
視頻裡他臉上寫著難聽的髒話,蹲坐在我被欺辱的牆角。
他用塑料袋蒙住頭,感受我被勒脖子的窒息感。
他喝下一瓶滾燙的紅糖水,呵出的熱氲帶著痛苦的嘶氣。
他動用自己的所有能力,要盡可能多的人轉發傳播。
為了讓我看見。
我看見了,然後呢?
15
我在家休養了半個月。
之後的日子裡,我一次次嘗試用乏力的左手舉起小提琴。
傷口裂開,鮮血浸染了紗布,依舊舉不起來。
所幸,右手尚好,我精心編輯了一封郵件,發給祁方銘一早接到 offer 的某荷蘭名校。
郵件裡,我細致地記錄了他如何唆使、引導、鼓勵他人對我施加重重暴行。
還有一些我一早備好的證據,包括他對我的道歉語音,被一並加入了附件。
很快,我收到回復,他們已經驗證了我所述事件的真偽,並最終決定收回 offer,永遠不再接收祁方銘的申請。
荷蘭是他母親曾經最想去的地方,這所學校也是他多年的夢想。
那,就讓夢想一起破碎吧。
祁方銘很快纏上我。
他趁我一個人去醫院復查時,在醫院外堵住我。
我條件反射地往後縮,過去的一段時間裡,我被堵了太多次。
緊隨其後的,往往花樣百出,招式各異,可歸根到底,還是拳頭、是羞辱,是肉體的折磨,和尊嚴的淪喪。
「我不會傷害你了願願,你別怕我。」
他無措地向我伸出手,換來我後縮更多,單薄的背抵上冰冷的牆。
「你來興師問罪嗎?的確是我發的郵件,但那是你該的!」
「對,是我該的,我罪有應得。」
說這話時,祁方銘虔誠得不像話,「但我得的還不夠,遠遠不夠賠你。」
半晌的沉默後,他殷勤地從書包裡掏出幾本破破爛爛的冊子。
「上次你被撕的作業和課本,我其實都撿回去了,我一頁一頁貼了上去。我想著,想著等這一切過去了,我就還給你,我們還會和好。」
我故作感動地接過來,然後臉色陡然一變,當著他的面撕了個粉碎,扔進垃圾桶裡,轉身離開。
我撕得細細的,慢慢的,狠狠的,像他曾撕碎我那樣。
祁方銘看傻了,愣了半天才追上來,小心翼翼地問:
「願願,你不會走,會回來,對吧。等你修養好身體,就會回學校。」
「嗯,會的。」
我淡淡回應。
其實不會了。
但給他希望,再擊碎,才更殘忍些。
路上,他給我發了條消息。
【願願,你的淚痣其實很漂亮。】
【但看到它畫在我媽媽臉上時,我真的瘋掉了,一絲理智都殘存不下來。】
【發生了後來的這些事,真的對不起。】
我第一次於深夜輾轉了。
我猜出發生了什麼,但我依舊困惑,我久違地回復了一條。
【但,那和我有什麼關系呢,我就不是受害者嗎?】
16
很快,祁叔叔如他所言,為我安排好了轉學的事情。
應我媽的要求,是另一座城市的學校,遠離這篇不寧之地。
祁叔叔來給我們送完材料,我非要獨自送他下樓。
「三年前,祁方銘媽媽跳樓的事情,和我媽媽有關,是嗎?」
樓梯間裡,我冷不丁地問了一句。
我沒那麼酷,我想知道真相。
祁叔叔不應,無聲地走出幾步,快隱匿在樓梯拐角,他才終於在一聲嘆息後投降般地點頭。
「嗯。」
「因為那時我媽媽,介入了你們的婚姻?」
又是長長的沉默,然後一聲:「嗯。」
我笑出聲:「可我做錯了什麼?」
祁叔叔把煙扔在腳下,碾了兩下,滅了,
「你沒做錯任何事,永遠不要懷疑這一點。錯的是方銘,無可抵賴。」
是的,我不是完美受害者,但我是無罪受害者。
下了樓,祁叔叔面無表情地佇在車前,久久不進去。
像是歷經了內心的天人交戰,他終於掏出手機,滑出一段聊天記錄。
「我不是給方銘找理由,錯了就是錯了。但如果你願意,可以看看他發瘋的原因。一個月前,他看到了這個。」
我接過手機,聊天記錄的時間是三年前,祁方銘父母的最後一段對話,隻有一句話,和一張圖片。
圖中是一個熟悉卻久違的女人——祁方銘的母親吳淑卿。
她的眼角,用水筆點上了一顆怪異的痣,就點在和我、我母親一模一樣的位置。
她的表情似哭似笑,身穿一條鵝黃色的裙子,是她跳樓那天的裝扮。
而那唯一的一句,是告別的話:「你看這顆痣,像文靜嗎?」
文靜是我媽的名字。
一切猜想都被印證了,毫無疑問,看到這些記錄時,祁方銘和我得出了同一個結論。
——我媽媽作為第三者,破壞了他父母的婚姻,而他母親吳阿姨,直到自殺那天,還在卑微模仿我媽媽,以獲取丈夫不存在的愛。
我瞪大了眼,手機從我手中滑落。
真相令人作嘔,我好想吐。
祁叔叔彎腰撿起來,淡淡道:「方銘當時的反應也和你一樣。」
然後,他認定我媽是賤人,我是小賤人,那顆淚痣是原罪,我應當為之被霸凌。
「不過,你們還小,長大以後也許會發現,很多事情,和你們想象的不一樣。」
醫院裡,祁方銘撞見我媽,忿忿地說她是壞女人,說我經歷的一切都是她招致時,我媽臉上也是如此繁復的神色。
她回應了一樣的話。
如同《小王子》裡,狐狸對小王子說:「實質性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
17
準備轉學前夕,我媽在家收拾行李,將一本很破舊的、翻得快要爛掉的《小王子》寶貝地壓進行李箱底。
我則去學校收拾東西,辦理手續。
我特意沒有纏繃帶戴手套,而是露出猙獰的可怖的左手,就是要每個人都看到,這所學校裡,有人曾經歷過,也有人可能正在經歷的暴行。
見到我的一瞬,祁方銘不自覺咧開了嘴,他在真心實意地笑。
他認定,隻要我還活著,還留在這裡,一切就都可以翻篇,我們還可以重來。
傷口會痊愈,往事會忘記,願願一定會原諒她的小狐狸,因為他們是彼此的唯一。
時間早晚而已,他信心十足。
直到,他看見,我不是坐在座位上,而是收拾起破碎的課本……
背著書包離開班級的那一瞬,祁方銘終於崩潰了。
他發了瘋一樣地攔住我:「願願,你去哪兒?」
我不駐足也不看他,撞開他的手,加快腳步。
「你去哪兒,你很快就回來,對吧?」
「不會,不回來了。」
這個答案他受不住。
「你答應過你不會走!」
「你也答應過保護我一輩子。」
祁方銘無言以對,隻能緊追不舍:
「願願,你打我,罵我,在我臉上寫字,灌我熱水。你怎麼解氣就怎麼來,你別走。我不要你去痣,不要你服軟。願願,我和你服軟,我可以做任何事情,隻要你留下來……」
「不必。」
他執著地訴說著種種殘忍的方式,仿佛隻要他都經上一遭,罪孽就被洗刷幹淨,一筆勾銷。
「祁方銘,你好醜。」
看著他滑稽的樣子,我笑得心酸,「我不醜,醜陋的人從來都是你。但我,還是放過你了。」
我停下腳步,這是我對他說得最後一句話,「往後,夠你自己折磨自己了。」
18
我和我媽離開了這座城市。
我們兩個家庭的糾纏,也終於到此為止了。
醫生說,我的手傷至少要五到十年,才能重新有演奏小提琴的可能,也僅僅是可能而已。
也許我還可以去音樂學院,還可以成為小提琴家,但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情,當務之急,我要備戰升學考試。
人生破碎了,終究還是要親手重組起來,哪怕有些艱難,有些不甘,哪怕不是夢裡的模樣,不是曾矢志不渝的方向。
這些日子裡,祁方銘的消息也偶有傳來,聽說他失去了那所學校的 offer 後,正在老老實實備考國內的高校。
他打算考醫學院, 還是並不熱門的手外科專業。
可不巧。
有一回,他遇見其他學校的混混在霸凌一個女孩。
校董兒子的身份,除開這所學校外,變得並不好使。
他本質上是個勇敢的人。
那群人渣拿碎玻璃劃女孩的臉, 他空手去擋。
玻璃從手指劃到手腕, 二十釐米的傷, 見血見肉,斷了他的手筋。
我拿不起小提琴,可從此,祁方銘,也拿不起手術刀了。
他被送進醫院時又哭又笑。
他嘴裡念叨著,好痛啊, 真的好痛……
他叫我的名字,他說當時願願受這一切,她得有多痛,願願的心得有多痛,我怎麼能呢,怎麼能讓願願受這麼多傷害。我是人渣,我真是一個人渣……
後來,祁方銘救助的那個女孩時常跟在他身後。
像小狐狸跟著小王子那樣。
人們彼此馴服,又自私自憫,最終帶著痛苦和麥子的顏色離散,往往如此。
聽到這些, 我不覺得惋惜, 也不覺得痛快。
正中別著的那枚小狐狸圖案的胸針,帶著斑駁的鏽點,瞬間痛了他的眼。
「(—」自那之後, 我刻意地不再接受任何與他有關的信息。
小狐狸走了, 小王子要獨自走完剩下的路。
番外
晚上, 我放學回家。
我媽正坐在沙發上翻那本《小王子》,看了一遍又一遍, 還是愛不釋手。
「回來啦,願願。」看到我,她就笑起來, 那顆淚痣隨著眼角彎彎,醒目而鬼魅。
「媽媽去盛飯。」
趁她轉身去廚房,我盯著那本書, 不知為什麼,我總覺得裡面有潘多拉的魔盒, 神秘而禁忌, 在勾著撓著我的心肺, 在墜著我的步伐。
叫我隻能鬼使神差地拿起來。
翻開,裡面夾著一張泛黃卡片,上面是極其娟秀的字體, 抄錄了書中的一句話。
「文靜,因為你是我的玫瑰。」
反面還有一句。
「可世界,不許兩朵玫瑰相愛。」
署名是,吳淑卿。
三年前, 吳淑卿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離開這個世界時,什麼也沒有帶。
——隻帶走了她的玫瑰的,眼角那顆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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