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巫渺渺此時也穿著一身睡衣,是一件印著小豬圖案的大t恤,顯得有些傻氣,光禿禿的小腿肚下面是同樣光禿禿的腳丫子,季朗想著她剛才就這樣從客廳陽臺跳過來,就忍不住生氣。
“你知不知道這裡是八樓?”
“知道啊。”
“知道你還跳?!”季朗隻覺得腦袋更疼了。
“我,我剛才沒想那麼多,我在門口喊了你半天你沒理我,然後你的氣息越來越亂了,所以我才……”巫渺渺解釋的話在季朗攝人的目光中漸漸弱了下來。
“進來。”季朗嘆了口氣,伸手把巫渺渺拽了進來,轉身打開了臥室的燈。
這還是巫渺渺第一次進季朗的房間,她忍不住有些好奇的四處打量起來。房間布置的其實很簡單,沒有太多的東西,但充斥著屬於季朗的氣息。特別是房間中央的床,彌漫著還未散去的夢魘之力,巫渺渺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你摸什麼?”季朗一回身就見巫渺渺在鬼鬼祟祟的摸他的床。
“我看這床挺軟的,看起來很舒服的樣子。”巫渺渺連忙站直身體。
“你要是喜歡,明天給你也訂一張。”這張床的確很舒適,據說是床品中的安眠藥,隻可惜對他卻沒什麼作用。
“不用不用,咱們家有一張床就可以啦。”巫渺渺下意識道。
季朗沉默著看她。
呀,忘了,相公比較保守,現在就提睡一張床的事情有些為時過早了。不過,這張床真的很好睡的樣子,比書房的沙發好多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相公才肯和自己未婚同居。
“那什麼,相公你剛才怎麼了?怎麼忽然氣息波動那麼大?”巫渺渺連忙轉移話題。
“我剛才進了夢境,情緒受到了點影響。”為了弄清楚挖肝魔事件的原委,他看了挖肝魔每一次作案的過程,而每一件案件的背後就會有一個受害者絕望驚恐的情緒。雖然他已經努力壓制了,但多少還是會受到一些影響。
巫渺渺從剛才就注意到了,季朗的臉色非常差,常年的黑眼圈先不提了,此時連嘴唇都有些微微泛白,眉頭緊緊的擰著,右手成拳,從剛才開始就不停的揉捏著太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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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你頭疼?”巫渺渺問。
“嗯。”季朗嗯了一聲,轉身打開臥室的門,“我沒事了,你回去睡,以後不許跳陽臺。”
巫渺渺快步走了過去,卻並沒有離開,而是停在季朗身前,伸手拉住了他不斷揉著太陽穴的手。
“相公,我能親你的額頭嗎?”巫渺渺忽然道。
“別鬧,回去睡覺。”季朗頭疼的厲害,隻想讓巫渺渺趕緊離開,他好安靜的消化噩夢帶來的負面情緒。
巫渺渺被拒絕,頓時有些挫敗:“那好,我親手背總可以。”
說著不等季朗反應,她忽的用力,直接把季朗的手拉了下來,捧在手心裡。
“以巫師之名,祝福。”
季朗隻覺得手背一軟,接著他便覺得頭腦一輕,太陽穴的陣痛忽然就緩解了許多。
所以,巫渺渺不是想佔他便宜,而是想緩解他的頭疼?
“相公晚安,我回去睡了。”偷親成功的巫渺渺生怕保守的相公說她,頭也不抬的跑了。
“……”季朗。
作者有話要說: 巫渺渺:親手手效果一般,親額頭效果一級棒,親嘴的話,效果會更棒哦
螃蟹:先發上來,我去抓蟲了。
第18章
翌日,工作室。
東永元正在給咖啡機加水,就見自家老板從門口走了進來,神情有些凝重。
“送一杯咖啡上來。”季朗吩咐道。
“是。”東永元應了一聲,轉回身趕緊問跟著進來的小老板娘,“老板娘,老板怎麼了,怎麼感覺今天有些怪怪的。”
“可能……是因為我。”巫渺渺有些心虛的撓了撓臉。
“你?”東永元很是好奇,“老板娘你做什麼了?”
“我……就親了一下啊。”好,昨天那個親親她確實是故意的,他們巫師進行祝福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親親,但她都來海市這麼久了,增進一下感情怎麼了?
不過相公雖然看起來怪怪的,但是今早起來後也沒有說她,更沒有瞪她,這就表示他沒有生氣,頂多隻是有些不好意思。
沒錯,肯定是不好意思。
“你親老板了?!”東永元嚇了一跳。
“嗯。”巫渺渺得意的一點頭。
這得意勁,現在的小姑娘都這麼熱情主動了嗎?
“老板娘,我欣賞你。”東永元由衷的豎起一個大拇指。
巫渺渺嘿嘿一笑,朝東永元擺了擺手,轉身去了洗手間,如昨天一般把被靈體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讓它繼續盯在網紅蛋糕店外頭。
既然挖肝魔的下一個目標是自己,肯定就會再次出現在這附近,隻要耐心夠,我就不信等不到你。
另一邊,東永元把新鮮磨好的咖啡送上樓,卻發現自家老板臉上多了一副眼鏡。
戴眼鏡了,莫非是要……
“今天不要讓任何人上樓打擾我。”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邊,伸手去調整顯示器的位置。
“是。”東永元眼睛一亮,忙不迭的應了聲,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樓去了。
人還沒完全從樓梯上下去呢,他就先興奮的喊了起來:“喂,喂喂,你們幾個快別幹活了。”
“怎麼了?”
“我剛才上樓送咖啡,發現老板戴上眼鏡了,而且正在調整電腦顯示器的位置,同時吩咐我不要讓任何人上去打擾。”東永元道。
北繁三人先是一怔,然後臉上就是一陣狂喜,異口同聲道:“老板要開新文?”
老板的眼睛雖然黑眼圈重,紅血絲多,但並不近視,他辦公室裡隻有一副防藍光的眼鏡。而他唯一會戴眼鏡的情況,隻有他需要長時間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腦的時候。在加上調整顯示器的動作,就隻有開文這一個解釋了。
“我去讀者群吼一嗓子,讓大家準備追更新。”說完,易觀便啪啪的用手機打起字來。
他們四個為什麼會這麼激動?
因為,他們四個全都是季朗的腦殘書粉。
要不然就季朗這種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東永元必須成為臥底外,沒點美顏濾鏡,誰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會兒沒時間去。”北繁這話一出,四個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間。
別的作者開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隻會放一兩章,大氣點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後便是一天更新一點,直到故事完結。但是他們老板,子禾大神,寫故事極為與眾不同。
別人連載一天一章,他連載一小時三章。
別人寫一本十幾萬字,快的半個月,慢的也要一個月,他寫十幾萬字的,24小時內一定完結。
沒來工作室之前,北繁幾人一直覺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後,才一口氣發出去的。可來了之後他們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他們老板是真正的網文界人形打字機,兩隻手能碼出八隻手的效果,時速據不完全統計,高達一萬二,且字字珠璣,從不摻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麼寫的是刑偵類,你構思情節的時候不用動腦嗎?
同為文字工作者,三位編輯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鍾後,一直盯著手機的易觀吼了一聲:“出了,出了,第 一 章出來了。”
“看看,這次是什麼類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著網頁上季朗剛剛發表的第 一 章故事內容:
x市,一位剛剛大學畢業的女生被發現死在出租屋內,死因是被人活體挖肝。警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採集了指紋,腳印,查看了24小時內的所有監控,卻沒有獲得任何線索。
一周後,第二位受害者出現了,依舊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依舊是在出租屋裡被人挖肝。又過了半個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這位受害者幸運的活了下來,卻依然少了半塊肝髒。一時間滿城風雨,人心惶惶,每個人都在問挖肝魔到底是誰?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這裡,工作室內的四人頓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他們都清楚,老板最擅長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來寫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寫犯罪筆記一般。而讀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進故事,的時候也會更加緊張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後面的故事情節,隻是這三個字就已經讓人毛骨悚然了。
“這?!”東永元是四人裡唯一一個知道季朗身份的人,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寫的那些故事都是從夢中知道的,但是挖肝魔?
東永元已經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兩年,他看的出來,季朗雖然擁有夢魘的能力,卻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這個社會。他厭惡失眠,所以幾乎不會主動使用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不會這麼多年,他夢魘的力量並無多少增長。而他寫的所有故事,但凡是和比較出名的案件相關的,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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