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七歲那年,我撿了個傻子回家。
他失憶了,但長得很好看。
我騙他是我未婚夫。傻子信了。
可後來恢復記憶,他身份竟是高高在上的富二代。
他回他的世界了,沒有絲毫留戀。
兩年後重逢,我親眼看見,
昔日的傻子,如今用鞋尖碾著別人手指,冰冷道:「廢物。」
正要逃跑,他叫住我:
「未婚妻,你也失憶了?」
01
重逢林狩野,是在學校裡。
他捐了棟圖書館,校方請他來訪談。
「林先生年輕有為,怎麼會想到投資教育事業呢?」
他語氣極淡:
「讓想讀書的人,有書可讀,是我的願望。」
「這份願望,是否跟過去的經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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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狩野沉默。
三年前,他失去記憶,被人丟到窮鄉僻壤,渡過此生最苦的一年——這事沒人知道。
我坐在臺下,遠遠地看他。
此時的林狩野,一身昂貴西裝,神色淡漠。
而我,隻是個剛申請完貧困補助的女大學生。
我們之間隔了不足百米。
卻仿佛隔著天塹。
舍友捧著臉花癡:「真帥,不愧是我老公。」
另一個舍友:「是我老公!」
能在網上走紅的富二代不少。
但像林狩野這樣,身材長相皆能吊打娛樂圈的,寥寥無幾。
大家都開玩笑叫他老公。
「對了,你們知道我老公三年前失蹤的傳聞嗎?」
「我聽說隻是去國外學習了,沒失蹤啊。」
「雪芽,你聽說沒?」舍友突然 cue 我。
我搖頭:「不清楚。」
「聽說最後在西北找到的,雪芽,你不就是西北人,就沒一點風聲?」
「沒有。」
我這人不擅長撒謊,還好劇場燈光昏暗,遮住我心虛的神情。
三年前,林狩野不光在西北。
還在我家。
和我同吃同住了一年多。
最親密的時候,我抱著他,睡在一張床上。
這些秘密,隻能爛死在心裡。
02
訪談步入尾聲,提問環節。
有同學舉手:「林先生,聽說你有一個未婚妻,你還將她的名字紋在身上,對嗎?」
吃瓜是人類的天性,氣氛活躍起來。
「這跟今天的主題無關哦——」
說話的人叫文曉雪,坐在林狩野身旁,也是今天的嘉賓。
她是他的得力助手。
據說,還是青梅竹馬,兩家世交。
「是真的。」林狩野主動回答,「紋身就在脈搏處。」
他扯袖口,露出手腕上一個字。
「雪」。
全場起哄。
文曉雪就在旁邊,這個「雪」還能有其他人嗎?
而文曉雪本人,也害羞地低頭,似乎承認了。
挺好的。
門當戶對,很配。
我心裡沒有任何波瀾,隻想趕緊回宿舍寫作業。
路過後臺時,學生會主席叫住我。
「鬱雪芽,你來得正好,能不能去幫嘉賓拿件外套?」
「啊?」
「我生理痛,撐不住了,麻煩你一下啦。」
主席臉色蒼白,捂著肚子,看起來不像裝的。
我申請補助時,她幫我很多,我沒理由拒絕。
可是,嘉賓是——
訪談已經結束。
林狩野正邁著修長的腿,向後臺走來。
我想躲,但來不及了。
他一側頭,就看到我。
03
林狩野的目光,在我身上頓了一下。
現在逃跑未免太可疑。
我幹脆大方地站在原地。
——慶幸自己戴了口罩。
林狩野眉心皺起:「你也是這個學校的學生?」
我點頭。
他抬腳就要往我這兒走:「你叫什麼名字?」
「鬱——」
我隻說出一個姓。
林狩野就被文曉雪拉住:「走吧,這裡怪冷的。」
他被扯回去了。
等他再回頭,想追上我的時候,已經看不到我的人影。
但我並未走遠。
他們最後的對話傳入耳中:
「別看了,姓鬱,不是她。」
「眼睛像。」
「就算是她又能怎樣?她可是靠你訛了一大筆錢……」
我垂下眼睛,微微顫抖。
她說得沒錯。
是我貪得無厭,把林狩野「賣」了。
04
我以前叫王雪芽。
老家在西北,一個很窮的小村子。
窮到什麼程度,小時候家裡買不起米,媽媽就撿別人家不要的餿面條,洗掉上面的蛆,煮給一家人吃。
我十七歲那年,下了好大的雪。
大雪封山之際,我在村口碰見林狩野。
他傻乎乎坐著,目光呆滯。
我走上前問:「你叫什麼名字?」
「野……野……」
話都說不利索,是個腦子不好的。
我拔腿想走,他卻抓住我,目光哀求。
「冷……餓。」
這樣的天氣,隻一晚,他就會凍死。
我們村每年都會在冬天凍死人——醉鬼,喝多了睡在雪地裡,第二天身體已經僵化。
我其實不大想管他。
但人命一條,我也做不到熟視無睹。
我將他帶回了家。
那一天,踏著風雪進屋時,我並未想過。
我們的糾纏,會持續那麼久。
05
他看上去比我大幾歲。
我叫他小野哥哥。
他渾身上下沒有任何證件,空白得仿佛是刻意為之。
我帶他去找家人,走訪各個部門。
遲遲無果。
這不奇怪。
我們這種小地方,懂的都懂,辦事員都是關系戶,混日子的,哪會認真幫你解決問題呢?
叫我們回家等通知,這一等,就是一年。
傻子在我家住下了。
其實我也有私心。
我媽病了,總犯糊塗。
後來讀大學我才知道,那病學名叫阿爾茲海默癥。
治不好的。
我每天照顧媽媽,還要學習、做零工。
小野哥哥來了後,起碼我不用去做零工了。
他年輕氣盛,幹點體力活沒問題。
但他真奇怪。
人高馬大的,卻十分嬌貴,一開始什麼活都幹不好,笨手笨腳,天天喊累。
眼看他光吃不掙,我急了:
「你再這樣,我不要你了。」
林狩野當時就慌了:「雪雪,你不能不要我,我是你老公。」
對了,我騙他說吃了我們家的飯,以後就得和我結婚。
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
因為這傻子長得太過招搖,惹了一堆媒婆上門。
隻有這麼說,才能堵住媒婆的嘴。
窮人結婚早。
在我們那兒,十幾歲就訂婚很正常。
我說不要他的時候,林狩野很無措。
他生著一副風流薄情相,卻怯怯地看著我。
從那以後,林狩野努力幹活,總算不白吃了。
久而久之,他逐漸展現出反常的一面。
有一次,我來姨媽,弄臟了褲子卻不知道。
走出校門時,周圍男生都在笑話我。
林狩野在校門口接我回家。
那些男生說:「看啊,鬱雪芽的漂亮老公,她屁股流血,就是她老公弄壞的吧……」
林狩野聽到,沖上來就把男生揍翻在地。
他打人很狠,每一下都往致命處揍,像一頭發瘋的野獸,無人能擋。
那一刻的他,我很陌生。
我抱住他的胳膊:「小野哥哥!別打了!」
他瞬間停住,任由我牽他。
「雪雪說不打,那就不打了。」
男生身上多處淤青,家長找上門,讓我們賠醫藥費。
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那天晚上,林狩野仿佛知道自己犯了錯,落寞地坐在屋角。
我去開導他時,發現他淚流滿面。
「對不起雪雪,我知道錯了,以後我不會再惹麻煩,你……你別不要我。」
他哭起來,好像大狗狗哦。
我心一軟,哄他:「那你以後乖乖的,我隻要聽話的老公。」
「好。」
第二天,林狩野捧著一筆錢回家。
他把手表賣了。
我撿到他時,他手上戴著一塊看起來很貴的表。
我著急:「你怎麼能賣了它?以後要憑那隻表,找到你家人的。」
他笑得陽光:「你就是我的家人,我哪也不去,就跟你在一起。」
這傻子肯定被騙了。
他那塊表肯定不止這些錢啊。
但林狩野不在乎。
他變得很乖很乖,隻聽我的話。
隻不過那個男生,後來就很倒霉了。
鞋裡有釘,衣裡有蟲,米飯裡有石子。
騎車時,輪胎憋了,摔到河裡等等。
怎麼會這麼巧。
我看著林狩野。
他也笑嘻嘻地看我。
06
其實現在想來,林狩野那時候就顯露出端倪。
他糾正我的英文發音。
我問他:「你學過英文?」
他愣住:「我不知道,我學過嗎?」
雖然記憶沒了,但語言的本能還在。
我媽那時候跟我說:「小野可能是大城市來的。」
我說:「那太好了,我以後也要考去大城市。」
我媽憂心忡忡,沒忍心打擊我——
倘若他真是城裡人,我倆根本不會有未來。
差距太大了。
高考結束那一天,下了傾盆大雨。
我家老房子不結實,漏水。
我的小床沒法睡人,隻能跟林狩野一起打地鋪。
我們挨得很近,呼吸近在咫尺。
「睡不著?」他問。
「我如果考不上怎麼辦?」
「不會的。」
「聽說城裡的學生很厲害,老師也厲害,我很努力,恐怕也比不上他們。」
「雪雪想去哪裡上大學?」
我想了想:「北京吧,我想去首都看天安門。」
別笑,每個農村孩子都有看天安門的夢想。
「好,那我們就去北京,帶著媽媽一起去。」
「小野,我萬一沒考上……」
「那我帶你去。」林狩野語氣篤定,「我帶你們去。」
我的心臟像被擊中。
在我十八歲這一年,終於體會到了心動。
我很慶幸,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伸手擁抱他,汲取他身上的溫暖。
林狩野身體僵硬了一下,而後溫柔地回抱著我。
我們就這樣,靜靜相擁,什麼都不做,卻勝無數。
現在回想,那個晚上,我被甜蜜沖昏了頭。
所以沒注意到,林狩野的反常。
他不傻了。
他說的每一句話,都遊刃有餘,藏著鋒芒。
他的眼睛,也在黑暗中閃爍出銳利的光。
屬於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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