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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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書名:瑤金 字數:3608 更新時間:2024-12-06 13:56:12

我穿成了修仙文裡的炮灰女配。


中了毒的女主躺在男主懷裡,奄奄一息:「顧宵,別求她了。我就算是死,也要和你在一起。」


話落,男主眼裡對我的恨意更深了幾分。


於是我毫不猶豫一劍廢了他。


在父母滿是驚詫的視線中,我含蓄地莞爾一笑:「心中無男人,拔劍自然神。劍譜第一頁,先斬意中人。」


1


我叫沈瑤金,晗光宗宗主之女。


在這本一邊升級打怪一邊開後宮的「龍傲天」書中,我隻能算個炮灰墊腳石。


男主顧宵雖出身貧寒,但在其龍傲天光環下,讓我一見傾心。


於是我求父親將其破格收為晗光宗內門弟子,並贈靈藥寶器無數助其修煉,當作準女婿看待。


直到一日顧宵帶回了中毒的女主宋緲,揚言她是自己未婚妻,非她不娶,並想借我體內的玲瓏心解毒。


殊不知這玲瓏心一取,我也會淪為廢人。


我自以為和顧宵兩情相悅,在這一刻成了笑話。


文中我以玲瓏心做交換逼著顧宵娶我,他懷恨在心,劍道大成之時屠盡了我全家。


更是因為宋緲一句話,將我扔進無底魔淵,飽受無盡的折磨。


文中的這一天,我交出了玲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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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我成廢人,他走神路。


但這一世,不可能了。


2


宋緲中了毒,躺在顧宵的眼裡奄奄一息,眼裡滿是破碎的淚,眉間的紅痣顯得人更加蒼白:「顧宵,別求她了。我就算是死,也要和你在一起。」


顧宵心疼地抱著懷裡的女子:「緲緲危在旦夕,你卻不肯交出玲瓏心。你這是想逼著緲緲去死嗎?!難道見死不救就是你們晗光宗的宗旨嗎?!」


過去我百依百順,因他天賦過人卻家境貧寒,宗中的奇珍異寶隻要他想要我都會取來給他。


這讓顧宵理所當然地認為我會把玲瓏心也交給他。


我看著面前除了臉一無是處的男人,真不知道原主是怎麼瞎的眼。


「玲瓏心早已和我體內靈脈結為一體,若我取出為宋緲解毒,我此生都不得再修行。」我冰冷地看著顧宵。


他咬著牙,神色仿佛作了天大的讓步:「我和緲緲情投意合,早已緣定三生。宋緲是我此生唯一的妻子,你若願意取出玲瓏心救緲緲,我可以納你做妾。」


此話一出,我父母滿面震怒又憂心忡忡地看向我,生怕我被衝昏頭腦甘受這天大的屈辱。


不知道宋緲是不是因為聽見顧宵松口要納我做妾,她臉上哀色更盛,讓顧宵更加心疼不已:「沈姑娘,你何苦咄咄逼人。我與顧宵從小相識,你如此作為顧宵會恨你的……」


我捂著嘴嗤笑出聲,打斷了宋緲的話:「做妾?你們倆真是王八買西瓜,給我滾的滾,爬的爬。」


至於恨我。


我當然知道。


顧宵不僅會恨我,還因恨屠盡了我的家人。


但我不介意給他恨我的理由裡再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迎著他的視線,我利落地拔下大殿中的太阿劍。


太阿出鞘的瞬間,天地變色。


銀火電光間,我毫不猶豫一劍刺向顧宵。


鮮熱的血液噴灑在宋緲的半邊臉,她難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然後驚叫出聲。


「啊——」


我手腕一翻,長劍直指宋緲的咽喉:「別叫了,他沒死。」


「就是廢了而已。」


劍氣翻湧,我提腕挽了一串絢麗的劍花。


我提劍朝遠方揮去,漫天凌寒的劍氣直指重重山巒。


太阿劍在我手中,似驚鴻如遊龍,一劍霜寒十四州!


若是說我的父母上一瞬還在震驚我居然刺傷了素有天才之名的顧宵,下一瞬就被我手中拔出的太阿劍所震驚。


自從人魔之戰後,世間已經五千年不曾再有過飛升者。


修真者們在無盡絕望中摸索前路,其中有人傳聞能拔出戰神陸吾的劍,就能成為下一個新神。


父親雙目發亮,他很清楚拔出太阿劍的人意味著什麼——


顧宵的第一天才之名,從此易主到我頭上。


在我父母滿是驚詫的視線中,我含蓄地莞爾一笑:「心中無男人,拔劍自然神。劍譜第一頁,先斬意中人。」


3


我沒有做第三者的興趣,更沒有嫁給顧宵下鄉扶貧的打算,至於想要我的玲瓏心,也是做夢。


父母說我出生時天生體弱,尋遍天下給我找到了這個異寶玲瓏心,百毒不侵,可以淨化經脈雜質,修煉速度也比旁人快許多。


當然,如此異寶,本該是劇本安排給男主的,但我不介意手撕劇本。


顧宵的經脈已經廢了,而宋緲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凡人女子。


我爹娘生怕我反悔,火燒屁股似的命人將這兩人扔出宗門。


顧宵臨走前滿臉恨意,我比著口型:我不殺你,但我要你看著你珍視的所有,都落到我的手上。


4


我提著太阿劍回了自己的院子。


樓閣飛檐蹺腳,花樹掩映其中。


夕陽斜照,草木葳蕤生姿。


「把劍放下吧。」身後傳來一道陌生的聲音,帶著清冽的特質,溫潤又有分量。


我側身。


來人面色清雋,恍如寒冬冰雪,素色的長衫卻穿出了滿身矜貴不可攀。


斜陽似乎給他鍍了一層金,他像是從宿命流轉中腳踩天命而來。


我沒有聽他的話,反而更加用力握緊了太阿。


見狀,他發出一聲悠長又無可奈何的嘆息:「太阿,回來。」


手裡的太阿發出一聲清鳴,震得我虎口發麻,趁我松懈,飛到來人手中。


他狀似漫不經心地踱步至我面前,捧起我的右手。


方才握著太阿劍的那片皮膚,已經血肉模糊。


「這把劍不屬於你,你再握下去,手會廢掉。」


我不知道來人是誰,可他隻需一眼,就好像能把我看個透徹。


「為什麼說不屬於我?」


那屬於誰?顧宵嗎?


這把太阿劍自晗光宗建立之時就被當作上古神物傳承至今。


一般人觸摸劍柄,會被太阿的劍氣灼傷腐蝕。


而世間盛傳,得太阿者得天下。


在原文中,身為氣運之子的顧宵拔出太阿劍,成了他揚名天下的第一步。


如果這個世界是以強為尊,我想要扭轉原身的結局,那麼就是變成強者。


所以這一劍我就必須拔。


也許因為我並非天定的氣運之子,在我觸碰到劍柄的剎那,那股蝕骨之痛幾乎要將我吞沒。


可這也許是我眼下唯一的機會,比起日後苟且,我更願意生死一搏。


「你明知道,這把劍本該是顧宵的。」來人的語氣風輕雲淡,卻讓我的靈魂震顫。


他掠過我眼底的震驚:「你是異世卷入的一抹殘魂,物來順應,我本並不打算將你從這個世界剔除。」


「可你卻廢了天道定下的氣運之子。」


面前的男人自稱陸吾。


我的瞳孔驟然縮緊,在文中,他是上古戰神,也是太阿劍的主人。


人魔之戰後諸神黃昏。


陸吾就成了天地間殘存的、唯一的神。


為挽大廈於將傾,陸吾與魔族混戰,最終將魔族封於魔淵之下,自己卻因被魔尊劈去一半魂魄而衰弱。


可魔族未除,人間仍需要守護者。


於是天道定下了一個氣運之子,助他擁有常人所不能及的機緣盡快成為下一個守護人間的神。


而陸吾則將自己的神劍和神力作為給新神的禮物。


氣運會指引顧宵拔出太阿,並當他擁有足夠的實力時繼承陸吾的神力。


既然陸吾是這個世界的神,那麼他或許真的有將我剔除這個世界的能力。


可我已經不記得自己所屬的世界,如果離開,有可能會變成一片虛無。


我不甘心如此。


天道的氣運之子,一定得是顧宵嗎?


我攥緊了手,鮮血順著掌心在地上洇出一片血花,我怔愣地看著面前俊美無儔的男人。


「陸吾上神?」我輕聲試探。


我廢了顧宵,陸吾如果想對付我,我毫無還手之力。


腦海中一片空白,還沒整理好思緒,手已經拽上了陸吾的衣袂。


鮮血沾染上他一身清雪,似乎是要把神拉下人間。


「上神既憐憫我一分,讓我留在這個世界,為什麼不能再多一毫?」


「我既然能拔出太阿,那它的主人,為什麼不能是我?」


我見陸吾不為所動,起身再去拔他的太阿劍。


血和淚雜糅在一起,我忍著劇痛,淚水不由自主盈滿眼眶,堅定道:「世人都說拔出太阿就是天命所在。」


「你看!我做到了!」


我高舉太阿,極其漂亮地提腕挽了一串劍花展示給他看:「哪怕太阿在灼燒我,會吞沒我,可我不怕。」


「我可以做活著的火焰,永不消亡!」


我不死心地緊握著劍柄,力竭昏死之前,我仿佛看見陸吾站起身,衣袂翻飛著刺眼的一抹紅。


他抬起一隻手搭在我的頭頂,一道神識越過這具軀體查探我。


我不反抗,任由我的靈魂一覽無餘地展示在他面前。


密密麻麻如針扎般的疼痛退卻後,陸吾收回手,斂著眼睫顫了顫。


我不知道他看見了什麼,隻聽見他輕輕說了聲:「好。」


5


我醒來時,受傷的手掌已經恢復如初。


而陸吾則盤坐在我面前。


他告訴我,顧宵是天道的氣運之子,因此可以毫無障礙地拔出太阿。


但天底下並不是隻有顧宵可以拔出太阿。


太阿是一把神劍,它有自己的劍靈。


獲得它的認可,的確也能拔。


除了顧宵以外,每一個握住太阿的人都會被它的劍氣灼燒,而唯有英勇堅毅的人帶著決不退縮的勇氣才能拔出,獲得太阿的認可。


人的身軀或許卑弱如草芥,但靈魂卻必須無懼於生命的風霜。


先有舍身之意,而後救人間於水火。


我的心難以自抑地雀躍:「那太阿這是認可我了?」


隨著話音落下,太阿以微微嗡鳴響應我。


陸吾還說,若我在修煉這條路上走得長久,太阿也能指引我繼承他為人間下一個新神留下的神力。


顧宵是氣運之子,他繼承神力有天道庇護。


而我隻是凡人血肉,如果也想走這一條路,需要重塑軀體才能承受神的力量。


失敗了,會死。


他半垂著眼,看不太清神色。


他問我願意嗎。


我不假思索:「當然。」


陸吾抬頭,琥珀色的瞳孔裡漾著笑意:「怕死嗎?」


「不怕。」


隻見陸吾執起太阿,手腕翻轉間,銀白色的劍身就變成了一束細小的火焰,在他的指引下沒入我的指尖。


陸吾說,塑筋鑄骨有九重。


能塑至九重,軀體就能媲美半神。


起先我隻感覺四肢有熱流經過,而後這股熱流開始直線升溫。


「一重。」


體內的火勢突然加大,從四肢突然燃至體內,然後橫衝直撞,疼得我開始冒汗。


「二重。」


我咬破了自己嘴唇,血腥味在口腔中彌漫使我清醒了一些。


不能暈過去。


「三重。」


火焰在我體內燎著經脈,一邊鍛造一邊加大火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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