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投胎後的第十二年。
從謝府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荒郊看我上輩子的墳,孤零零的,清明如寒冬,野草三丈高。
我添了把新土,對自己說:
「阿蘭,別回頭,向前走。」
01
我過奈何橋時,未飲孟婆湯。
帶著上輩子的記憶投胎,如今是謝府的一個三等丫鬟,輕易近主子身不得。
而我從前的仇家,正是府中侯爺夫人,他們踩著我的屍骨爬上高臺,富貴榮華,舉案齊眉,是盛京有名的神仙眷侶。
我花了一天時間找到前世墳冢。
未經修葺,破爛不堪。
昨夜的大雨將土衝爛,隱隱可見草席沤爛的一角,從前的狀元娘子,三品淑人,死後竟連副棺椁都無。
遑論碑文。
隻有塊已朽掉的木牌,上面依稀可見:謝徵之妻。
謝徵就是我曾經的夫君。
那年,我十五。
花一樣的年齡,是走街串巷的點妝娘,能化腐朽為神奇。將海棠紅碎胭脂,梨花點綴青絲,發髻都能绾成牡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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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花花的銀子不知紅了誰人眼,在某個午後,我被流痞攔住,鐵棍高高舉起要廢我的手時,遇見了天降英雄謝徵。
他擋在我面前。
鐵器擊打皮肉發出的『砰砰』聲,他拉住我手從城東跑到城西的心跳聲,在那個午後不斷被拉長,一點一滴葬送我的餘生。
後來我知道他是城南代寫書信的窮書生,那天受傷花了七文錢醫藥費,是他兩日的營收。他卻從未抱怨過。
我們越來越多地見面。
同樣出自慈幼局,父母雙亡;同樣身懷野心,不甘人下。我在他身上看到另一半自己,破天荒品出『家人』二字的牽絆——
縣中惡霸掀過謝徵攤子,我便拿蜜引蜂去蟄他,結果自己也蟄的滿頭包。
我點妝助花魁娘脫籍,她嫁給遠商的第二日,恩將仇報,反派人放火燒了我的屋檐。濃煙滾了又滾,房梁落下砸傷我的腿,我太害怕了,是謝徵不顧勸阻衝進火場將我背出來。
溫暖,熾熱。
趴在他背上的那個瞬間,我突然就忘懷了恐懼。
睡的很沉,很甜。
起於微末,同苦患難的一份情竇自此綻開。唇瓣碰上耳畔,撞出言說不盡的愛意,那是全力以赴且純粹的。
「——謝徵,關了攤子吧,我來供你科舉。」
臺上一遍唱著一遍杜十娘的憾恨,不知有多少人勸過我,負心皆是讀書人,小妝娘,若你郎君高中了,怎會記得糟糠妻。
我賭贏過,又輸了。
二十歲的謝徵一無所有,唯剩真心。
他中榜貢士,殿前遴選,烏發紅唇,目若朗星。
抬頭低眉間,長睫落下一層惑人的影。讓路過的郡主昭華一見鍾情,從而在百名學子中,破格提點他為狀元郎。
可狀元郎不要娶郡主,不做天子婿。
他心裡隻有宋阿蘭。
我入京那日,亦是離京那日。
走馬遊街學子鬧的瓊林宴,人人唏噓,看我們的眼神:
或高高在上的憐憫,或幸災樂禍的取笑。
畢竟誰人不知,外放嶺南,這狀元郎的仕途,尚未開始,便已結束。
可謝徵緊緊攬過我的肩,視人潮喧擁為無物,春雨漸漸的下,他偏頭,為我舉起一把竹木枝傘,墨發披開,襯得他白皙的面色更添幾分潋滟。
唇角勾起,他微微笑: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歸期,山窮水惡。娘子可願同行?」
這一幕,我記了很多年。
那時我答:「然,死生不負。」
後來我們穿過十裡惡瘴,躲過土著追殺,在山洞裡兩個人分一捧水喝,在縣衙口受過萬民請願。
是什麼時候變的呢?
當他身邊所有同僚漸成為高不可攀的仰望,唯餘他在邊南蹉跎年華。
當初他逆聖人意選了我,多清高的行為,連皇權都踩在腳下。引來眾人喝嘆,成為關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當視線漸漸散去,他發現,他想要的,還是榮華。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個日漸黝黑、言語粗鄙的婦人,每日不過在吃食家務上打轉。謝徵疑惑,難道他想要的,就是這種人生嗎?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線,也不知他們的鴻雁傳書持續了多久。
等一切發酵到明面上時。
都太晚了。
那年,謝徵二十六歲,重回了闊別已久的京都。
他從嶺南將我接回來時,郡主已住進了他府中。他說我們不過一年少荒唐,他隻把我當妹妹,願給我一紙和離,好聚好散。
我憤怒,我鬧過,可沒人聽我說話。
郡主是皇上的親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後,就連跟我最久的阿嬤也勸我,夫人,算了吧。
他們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調情。
這樣還不夠。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嬌。問:「我與你妻孰美?」
一牆之隔,我被她的護衛死死摁住,聽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將我淹沒,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們魚死網破,鬥到底。
就要一封狀紙鬧到太後面前。
卻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將我浸豬籠。他們誣我私通,不守婦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沒過眼畔。
而我死後不過七日。
謝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瞞不住。
02
帶著枉死的記憶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離京郊千百裡的偏僻小漁莊。
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親會做好吃的各種丸子,爹出完海總會留幾條最肥嫩的魚,下了鍋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聲音,香氣把破爛的小屋籠住。
那時我還囿於仇恨的過往。
雖然五歲了,卻不大開口說話。
昭國路引盤查極嚴,千丈的距離,是窮人一生也邁不過的溝壑。
在漁村裡,就連最有聲望的私塾先生,也不過出門去縣裡考過兩次學。又何況我這個女娃娃。仇人或許會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貴終老,每想到這裡,我就氣的能吃兩條魚。
但爹娘很好,他們真愛我。
村裡有小孩向我丟石頭,罵我『傻子』,娘就舉起擀面杖追他出十裡地,掐腰大著嗓門在村頭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來時,總要學著村裡唱戲的醜角扮鬼臉掐蘭花來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裡村外轉來轉去,隻要見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這是我女兒,好看吧。」
還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幾個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記得那時爹有多開心,他摸著頭笑:
「瓷器啊,頂頂珍貴的寶貝。這個好,這個好,配我女兒。」
其實我真的認過命。
在九歲生日那年,爹顫著手將新頭繩壓在我枕頭下;娘準備了許久,為我做一件新衣裳,針腳密密麻麻,染過她熬燈時扎出的血。
我沒有睜開眼睛,假裝還睡著。
隻是他們走後,縮起身子,將屋棟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認,我感覺到胸腔裡高懸已久的心正一點一滴挪回原位,它還太稚嫩,不該承擔上一輩子的愛恨。或許就這樣,老天爺也覺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給了我新的人生,讓我靈魂不再飄蕩。
次日醒來,我自己梳好頭,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軟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ƭŭ̀₆多久沒這樣撒過嬌。
幻想手掌貼過額頭,暖烘烘的誇獎、嫋嫋飄起的炊煙、其樂融融的早飯。上述場景,都沒有發生。
——我爹娘死了。
就在一牆之隔。被人砍死的,為了不讓兇徒發現屋內還有女兒,他們連呼救都沒有。而這段時間,村中來的陌生人,隻有一隊珍珠商。
在清晨時業已離開。
村人可憐我,要幫我爹娘收屍,商定下土時卻不見我的蹤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東西,系成小小一個包裹,伏在進城報案的牛車後。
縣老爺開始很重視,後來傳商人上過堂後,就不了了之。
因為他們是為侯府辦事的。
昭華郡主年老,色衰便憂愛弛,謝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卻才正茂,又有實在的功績,狂蜂浪蝶永遠殺不幹淨。於是偏信古方,一日兩盞的珍珠粉碾碎,喝敷兩用養顏。
我找了很久,才在鄰縣最大的客棧裡找到那行人。
他們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談天說地,最後說到我爹娘。
「兩個不識好歹的老家伙。說這次採量少,要自己留著,呸,郡主想要的東西,他們也敢不給?」
——那東西,是珍珠。
我爹每年都會攢幾顆,說將來給我做嫁妝用。
他們殺了人後,不出意外,在我娘衣櫃裡翻出一個大盒子。滿當當、沉甸甸的珍珠,光華動人,質量上乘,還能昧下一大筆銀子,自然開心。
我溜到後廚。
在他們的酒裡兌了又兌,酒變得很醇,後勁很大,沒多久,他們就醉趴在桌子上。
我面無表情地換了客棧的香。
目光停在他們腰間的斧頭上許久,很想抄起來,把他們一下一下砍死,千倍百倍地讓他們嘗到那些痛苦。可是不敢,沒辦法處理掉所有痕跡,我太弱了。
那不是我第一次殺人。
卻是我第一次流淚,哭的那樣慘,身子蜷縮在門與牆的縫隙裡,把所有水分都流幹。
我離開縣城時。
城內四處傳著酗酒喝死人的消息,縣衙府兵正挨家挨戶宣讀禁酒檄文。
我沒有再回小漁村。
家的味道已經散了。
嘆晴去不如享風來,可惜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命運已將它流亡的慷概收回。或許我這條命生來就是為了和侯府撕咬。
剛開始,我還沒想好路徑。
隻能混跡乞丐堆裡,隨大流往京城擁擠就食。
直到某天輾轉,在郊外的一處村莊裡,見到幾個插著草標的孩子。他們快活不起,所以母親就要割塊肉。侯府的管家杜三在其中挑挑揀揀,選中了幾個女孩子。
我看見有位娘親抱著女兒落淚,跪下磕頭,說大恩大德結草銜環。
她的女兒尚且天真,含著笑意:
「賣掉我,有了錢,弟弟就不會餓死了。娘,我會把月例都攢著,過幾年,就回來找你,我們一家四口,過好日子。」
我不知道那瞬間想到了什麼。
卻莫名怔在原地。
看著眼前哭哭啼啼的女人堆,杜三開了恩。準她們回去收拾東西,把孩子洗幹淨了次日再送來,統一領去侯府。
我跟在那對母女身後許久。
聽她們哭了笑,笑了哭,到最後終於出面攔住。把臉上灰土擦淨,我伸開手,上面放著一顆圓亮的珍珠,泛著瑩白的光澤。聲音微啞:
「別哭了,我跟她換。」
我說。
03
同批來侯府的總共十餘個小姑娘。
都是八九歲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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