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對頭破產那天,我特地趕過去嘲笑。 四十平米不到的出租屋,角落裡的蟑螂,還有狗都不吃的饅頭配鹹菜。 我笑得很猖狂。 「不是吧周延知,真有人住這種地方?」 後來我家破產,周延知「不計前嫌」收留了我。 在我第三次被蟑螂嚇哭時,我尖叫著提出了第三十三次分手。 剛跑外賣回來的周延知忍無可忍,一拳打在了我身後的牆上。 「沈蓁,這個月第幾次了?」 他咬牙切齒,但看到我一臉害怕後,又耐著性子,低聲下氣哄。 「不是說一個月隻能提三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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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同志,您好。其實寫到這一句,我有些忍俊不禁。此刻,不論我的生死,倘若您收到了這封信,那麼代表我最終 決定向您坦白,我是一個犯罪分子。
"姐姐是楚南琛的白月光,我卻是他不喜的金絲雀。 他叫我「雲甜」,命令我穿紅色衣裙。 不止一次地將我扔在姐姐墳前,強迫我磕頭贖罪。 他說:「你這種嫉妒心強的女人,活該失去一切。」 他讓我去演不入流的露骨電影。 以嫌髒為由,打掉我們的孩子。 後來,他在巴釐島撞到姐姐和旁人擁吻。 終於知曉我從未害過姐姐。 卻也隻是說: 「蘇凡餘,能跟我三年是你的榮幸,你有什麼好委屈的?」"
"霸凌女喜歡的男生跟我表白了。我被她揪著衣領摁進水池。 呼吸不暢間,聽見她模模糊糊的話: 「真以為他喜歡你?」 「他不過是為了氣我,才跟你表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