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穿書的,她說我們家必出霸總文女主。 為符合書中的設定,她拿著烙鐵要在我們身上印出專屬女主的印記。 前世,看到她瘋癲的樣子我將妹妹護在身後,卻不幸被燙傷,媽媽由此認定我就是女主,不僅讓我輟學在家還變著法的折磨我。 沒想到後來她的話成了真,我邂逅霸總嫁入豪門,過上了人人羨慕的生活。 被我保護的妹妹卻成了普通人,甚至連工作都找不到。 她嫉恨我,三番兩次說我搶走了她的命格,甚至在我哮喘發作時將我的藥扔掉害我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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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的女兒中了十個億。 叫她一聲大小姐給五百,當她小跟班每月給十萬。 為了挽留我爸快破產的生意,我點頭表示同意。 可姐姐卻不許我去,還不屑一顧地嘲諷道: 「她算個什麼玩意?還想當大小姐! 「我們即使餓死,也不需要她的施舍。」 後來我爸公司真破產了,我們東躲西藏到處躲債。 為了活命,姐姐主動獻身債主。 而我被賣到黑市,全身器官都被挖空。 再次睜眼時,我回到了保姆女兒中彩票的那天。
"姐姐的男朋友喜歡追求刺激。 他一句想試試別的地方,姐姐打了耳擴。"
我家很窮,我爹把我賣進了將軍府。將軍府對下人很好,但 直到被查抄時,我才見到將軍。後來,他穿著打滿補丁的衣 服,在街頭賣身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