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十六年,端午宴。我是天盛朝的十一公主,今年14歲,父皇之前皇子公主生得太多,一時沒想好給我起個什麼 名,一直小十一小十一地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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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軍訓結束,我頂著張黑炭臉準備翻牆,誤打誤撞進一個表 白現場。牆底下,素日冷漠不近人情的周橙學姐正低頭向前 面人表白,結果——被拒絕了。
"我是一名不近女色、被傳有斷袖之癖的將軍。 打了勝仗後,皇帝大喜之下給我賜了一門婚事。 皇帝還讓人帶了話,說他給了我一個寶貝,且保證我會滿意這門婚事。 我正琢磨如何和那位姑娘坦白自己的女兒身,然後和她義結金蘭。 推開門就看見,喜床上端坐了一個身形壯碩、目測高九尺的「姑娘」。 我如遭雷擊,忍不住地心裡開始罵娘。"
"我媽偏心表姐,逼我擔下未婚生子的罪名。 後來我含辛茹苦將孩子供上大學,表姐又挎著富二代的手上門。 「你搶走我的孩子十八年,現在也該還回來了。」 她扔下十萬塊,帶著迫不及待的孩子回歸豪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