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爺家鸚鵡,我幫他整頓豪門。 綠茶未婚妻出軌繼弟。 我:「鳥告發未婚妻私通穢亂豪門罪不容誅!」 極品親戚覬覦家產。 我:「鳥舉報老東西在書房安監控意圖謀反!」 豪門雞飛狗跳,眾人謀劃捉我涮鍋。 太子爺寵溺地撫摸我腦袋呆毛: 「鸚鵡這麼可愛,怎麼能吃鸚鵡? 「鳥好,人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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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來臨,我艱難苟活。誰知喪屍王吃了個戀愛腦,無可救 藥地愛上了我。每天打開門,他都會討好般地送上新鮮的食 物。直到他看了本名叫《奸商準則》的書。
"我收留沈倦時,他衣衫破爛,混在乞丐堆裡,與野狗爭食吃。 他是大梁不受寵的皇子,卻仍心懷天下。 十六歲那年,沈倦為了救我,被皇帝送入燕國當質子,成了任人折辱的玩物。 他想復仇,我便做他手上那把殺人的刀。 篡位登帝後,沈倦任由燕國的馬蹄踐踏大梁的土地。 我才意識到,曾經赤忱的少年隻剩殘暴。 後來,我半跪在地,懇請沈倦放我出宮。 沈倦神色慍怒:“謝纏,為什麼連你也要拋棄我?” “你這條命是我賣身才救回來的,誰都能嫌棄,唯獨你不行!”"
被富豪親生父母找到後,他們嫌我在娛樂圈太糊,大手一揮 送我上熱播戀綜。別的嘉賓在聊,「你喜歡南安普頓還是馬 賽?」經紀人瘋狂使眼色,示意我開麥搶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