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後我為救贖忠犬男配嫁給了他。 他遲鈍,冷漠,還不允許我碰他一下。 他甚至可以為了女主殺了我。 系統卻堅持讓我待在他身邊救贖。 在全書落幕後女主終於醒悟自己愛的人是他。 他喜不自禁,破天荒買了根珠釵。 為她。 所以我同他和離,也是在這一個尋常日子。 我踮起腳寵溺拍了拍他的頭,笑得很甜:「小木頭,再見啦,小娘子這次是真的不會煩你了。」 我也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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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純餓的那年。 我偷偷翻去隔壁院子陪剛搬來的小公子吃飯。 「魚肉粥你吃嗎?紅燒肉?大螃蟹?」 他盯著我一一搖頭。 好耶好耶,全歸我! 我逐漸從竹竿變得瑩潤。 一年後,有人來接走小公子。 我緊緊抱著他,哭得無比悽慘。 我舍不得香噴噴的佳餚呀—— 小公子一臉陰沉:「等我回來接你。」 五年後,聽說有個心狠手辣的大人物在京城到處找他遺失的寵物。 我一打聽。 棠溪? 這寵物名字跟我一樣诶。
霍詢的那隻貓我養了五年。 可今晚它還是在我進門時突然咬傷我。 坐在去醫院的車上,我忽然就想明白了。 有些貓是養不熟的。 貓如此,人也一樣。 所以回家後,我跟霍詢提了離婚。 他擰眉,不解地問我:「就因為貓咬了你?」 「嗯,就因為它。」
"今年18歲的許芳菲,父親早逝,家中隻一個母親一個外公,一家三口住喜旺街9號。 喜旺街徒有其名,是凌城出了名的貧民窟。 許母開了個紙錢鋪養活一家,許芳菲白天上學,晚上回家幫母親的忙。 日子清貧安穩,無波無瀾。 後來,樓下搬來了一個年輕人,高大英俊,眉目間有一種凌厲的冷漠不羈和刺骨荒寒。男人經常早出晚歸,一身傷。 故事在這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