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裹著小腳的女人,舊時代的產物。 新中國成立了。 聽別人說,女人也可以申請離婚。 出門買菜的時候,滿街紅旗獵獵作響,我鬼使神差地領了一張離婚登記表。 我的丈夫有兩個妻子。 一個是我,一個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愛。 我踩著小腳,給他們做了四十三年的飯。 卻從不上桌吃飯。 一個尋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燒飯的鍋。 決心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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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戰死,夫君和表妹早年私奔。婆婆激動之下中風癱瘓。 三個嫁出去的姑姐,依著照顧婆婆的由頭,搬空了大將軍府。因著恩情,我盡心盡力照顧婆婆十年。
男朋友有個富二代朋友,在我們的婚禮 籌備上幫了大忙。他為人隨和謙遜,就 是身體不太好,經常生病。
"綁匪要沈行川二選一的時候,他放棄小青梅選了我。 但我沒跟他走。 因為我知道,他會後悔。 上輩子就是這樣,我獲救後,沈行川的小青梅被綁拍下不雅照,回來當晚就割腕死了。 沈行川裝作毫不在意的樣子,如期和我舉行了婚禮,可卻在婚後讓我受盡委屈。七年後,我終於逼迫他同意離婚,他卻在我們去離婚的路上,情緒失控將車開下了懸崖。 哪怕是臨死前,他還在指責我: 「本就是我們欠曉曉的,這輩子就該為她贖罪,你又憑什麼偏安一隅...」 所以重來一次,我不想那樣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