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宋霄靠著我功成名就。卻也始終恨我入骨。 我死後,他吞並我家的公司,娶了他的小青梅。 他們結婚那天,曾經和我訂過娃娃親的、我後來的死對頭傅昀卻引爆了婚禮現場。 火光吞噬一切前,傅昀笑著說: 「她死了,留你們平步青雲,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再睜眼,我回到了十年前。 拉著宋霄,去找傅昀退婚那一天。 他神色淡漠地看著我:「你想好了,真要為了他,跟我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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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新家第一天,隔壁 1801 的男業主王富貴在業主群裡發了群公告。 「從今天起,我們夫妻兩響應國家號召,日夜造人,為三胎奮戰,請所有人配合。」 「第一,家裡有貓貓狗狗的,請搬走,避免發出聲響,影響我發揮。」 「第二,家裡有孩子的,請搬走,避免我發揮太好,聽多了影響心理健康。」 「第三,請自覺奉上 9999 紅包,作為我們為國家奉獻勞動力的辛苦費。」"
我是喪屍女王,混進男主的異能小隊之後,被穿書女曝光了 身份。然後,男主發瘋了。「就你話多!問你了嗎就叭叭? 顯得你長嘴了?」「老子搞了兩輩子基建,談個戀愛怎麼...
"返崗第一天,老板帶著小情人跑路。 作為法人的我大手一揮:「不要慌,先找公章!」 公章在,公司在! 沒了老板不算事, 大不了所有員工站起來做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