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暗戀寫成了小說。 小說連帶著我一起火了,我卻有種社死的感覺。 後來,小說賣出版權,投資人在劇情上不斷挑刺。 「你寫的劇情有問題。 「這男的是瞎的?女孩暗戀得這麼明顯,他竟然沒有看出來? 「後面那男的不是也喜歡女孩嗎?除非女孩喜歡上了別人,不然他為什麼會出國?」 我不敢懟投資人,隻能應和他。 「啊對對對,您說得都對。」 他卻好像突然不高興了。 「對什麼對?是那男的瞎?還是女孩喜歡上了別人?」 咱就是說,錢難掙,shift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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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時,陸錚一步一叩首跪到佛前,隻求用自己十年壽命換我醒來。 二十四歲時,他帶回一個十八歲的漂亮男孩,在我的床上胡鬧。 「你有什麼資格生氣?我哄了你八年,還不夠嗎?」 「夠了。」 我平靜地離開,連他給我買的藥都沒帶走。 朋友都勸他把我追回來。 "
"我和閨蜜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原始社會中。 一睜眼,就看見一個隻穿皮草裙的野人正舉著木棍對著我那個尚未完全清醒的閨蜜。 來不及多想,我搬起旁邊的大石頭砸了過去。 男人生死不明,我拉著閨蜜東躲西藏,終於弄清楚了現狀。 這是沒有道德和人性的原始社會,人類是自然界最不值一提的一環,而女人是男人發泄欲望和傳宗接代的物件。"
和室友對著電腦上放大的腹肌照瘋狂花癡時,被男神路過看見。當晚,男神發了一條在健身房的朋友圈:「定個小目標,練八塊腹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