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書了,但書裡沒我這個角色。 在書裡當了十七年有錢有顏的富家千金。 就在我幾乎要忘記我是個穿書人的時候,故事管理局終於給我發布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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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睡了小叔怎麼辦? 這不得被我爹給打斷腿送去德國骨科? 清晨,我從夢中醒來。 迷迷糊糊的睜開眼,一張放大的帥臉直接映入眼簾。 嗯,很帥,我喜歡。 不過……這個人怎麼看著有些眼熟? 小叔? "
"我有一個秘密,八年前我成過親。 本來我準備把這個秘密帶到棺材裡去的。 直到在上京再次見到曾經的夫君,杭蘭闕。 我問杭蘭闕:「相公,你不是說去邊關修城牆賺錢給我買簪子嗎?」 杭蘭闕回答:「娘子,你不是說來京城跳舞賺錢給我買駿馬嗎?」 很好,我現在準備送他和這個秘密一起到棺材裡去。"
聽說公司年會上,醉酒的我壁咚了剛調來的老總,態度囂張。租了一年的房子才住了幾個月,房東忽然說要賣房。當 我再一次深夜加完班回去,就看見行李已經被扔在了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