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安終於求婚了,可求婚對象卻不是我。從八歲到二十八 歲,我陪了他整整二十年。他單膝下跪面向另一個人的那一 刻,我成了徹頭徹尾的笑話。
我被老媽掃地出門了,理由是:走出臥室時先邁了左腳以及 ——25歲,單身。譚鉛頤在公司大群公然挑釁我: 「喲?被趕出來了?我家寬敞,來試試?」
我嫁給了最喜歡的人,雖然他並不愛我。 我以為總有一天,我至少能成為他的習慣。 結果婚後的日夜相伴抵不過他白月光離婚的消息。 這一次,我決定放手了。
我穿越成了惡毒女配。為了保命,我把女主當姐妹,慫恿她 埋男主殺仇家。後來......女主把我按在牆上,眼眶通紅:「你不是說永遠不會離開我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