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璃在26歲那年將青春期所積攢的叛逆全釋放出來了。 裸辭,花光積蓄去洛杉磯,與一面之緣的男人叛道離經。 那天是黃昏,在洛杉磯的某個海灘。"
我叫林洛清,今天我穿書了,但是我一點都不慌,因為我對這本書的走向十分清楚,我一定可以利用劇情優勢走向人生巔峰,成為人生贏家的!
一覺醒來,我不僅成了廢帝,還被新君拴在了龍床上。 新君明無秋強硬地往我踝上系了顆金鈴鐺。 親昵地貼在我耳邊輕笑: 「寶貝兒,眼熟嗎?」 當然眼熟。 這是我曾經掛在他脖子上的那顆狗鈴鐺。
我渣了京圈太子爺。某日晚宴,他的女 伴嘲諷我:「他就是和你玩玩而已。」 我淡淡道:「我也是玩玩而已。」
溫疏安是京圈浪子二少,我也是出了名 的荒唐二小姐。所以我倆聯姻,別人管 我們叫:二臂夫婦。婚後,我們約定
嫁給夫君的第一年,生辰宴上,歌姬穿著與我一模一樣的羅裙出場。 夫君臉色森寒:「來人,把她的裙子扒下來。」 他明明在護著我,我心裡卻一絲暖意也無。 因為我知道,當初為這歌姬一擲千金、相約與她私奔的人,也是他。
夏茉有個網戀對象。他性格沉穩,少言寡語。夏茉經常會向他分享自己的心事。最近她的頂頭上司陸砚禮看她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夏茉悄悄向網戀對象吐槽。【我老板一直盯著我看,不會懷疑我喜歡他吧,神經。】網聊了幾個月,夏茉對他很滿意,有意進一步發展,約他見面。餐廳裡,夏茉規規矩矩坐著,忐忑不安的看著對面的男人,羞窘的耳朵都紅了,“陸、陸總好。”
師尊告誡,要找道侶就找劍修,情緒穩定,身強體壯,適可而止。至於為什麼適可而止,懂的都懂。我聽饞了,一拍大腿,終於千方百計勾搭上了一個劍修,雖然性子淡了些,但是 樣樣符合標準。直到第二天結完契我哭著醒來,掙扎著要掐死身邊的人:「你騙人!你明明是個體修!」
" 孟璃在26歲那年將青春期所積攢的叛逆全釋放出來了。 裸辭,花光積蓄去洛杉磯,與一面之緣的男人叛道離經。 那天是黃昏,在洛杉磯的某個海灘。"
我叫林洛清,今天我穿書了,但是我一點都不慌,因為我對這本書的走向十分清楚,我一定可以利用劇情優勢走向人生巔峰,成為人生贏家的!
一覺醒來,我不僅成了廢帝,還被新君拴在了龍床上。 新君明無秋強硬地往我踝上系了顆金鈴鐺。 親昵地貼在我耳邊輕笑: 「寶貝兒,眼熟嗎?」 當然眼熟。 這是我曾經掛在他脖子上的那顆狗鈴鐺。
我渣了京圈太子爺。某日晚宴,他的女 伴嘲諷我:「他就是和你玩玩而已。」 我淡淡道:「我也是玩玩而已。」